第A04版:法治综合

上海正式启动实施青年见习新政

首次引入“学员推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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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增强青年和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海市人社局等单位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已全面启动实施。新政启用了“学员推荐制”等新举措,这是“青年见习计划”实施近20年来的又一次优化升级。

记者获悉,青年见习计划以往实行市场化招录见习学员的方式,无形中为就业困难青年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为解决这一痛点,新政首次引入“学员推荐制”,旨在解决就业困难青年被见习基地招录难度较大的问题,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见习学员招录环节的参与度。

所谓“学员推荐制”是指上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创业)指导人员根据基地见习岗位类型、规模等情况为有见习意向的未就业青年推荐与其自身条件相匹配的见习岗位。对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见习对象,见习基地原则上均应予以录用。

此外,新政还特别对“一次性带教费补贴”条件进行了优化,鼓励见习基地正式录用推荐制学员。在同等条件下,增加了推荐制学员见习结束后被正式录用的可能性。

根据政策,凡直接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见习基地及外派单位,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学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可按实际留用人数给予见习基地5000元/人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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