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实习助理要为老板垫付差旅费用?

入职3个月 没拿到薪水还倒贴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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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潘颖

本报讯  一次简短面试后就成为广告公司的董事助理,顾女士十分开心。但“入职”三个月,顾女士不仅没收到薪水,还搭进去30多万元,这份工作真的靠谱吗?

2021年5月下旬,顾女士在一个微信招工群里收到一则招聘助理的广告,对接人自称姓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董事,需招一个助理。简短面试后,顾女士应聘成功,成为一名实习助理。

几日后,“郑总”让顾女士与他一起去昆明出差,并要她垫付机票、住宿、吃饭、租车等费用,之后由公司报销。顾女士一共花费36000余元。不久,她又陪“郑总”去济南出差,支出也全部是顾女士垫付。

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已经有诸多工作款项支出,顾女士免不了心存疑虑,在她的提议下,双方才签订了一份“员工实习期合同”。“郑总”还在合同中规定,实习期间的差旅费用一律由顾女士先行垫付,7月中旬转正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到2021年8月,顾女士已经垫付了30多万元,这笔钱多是她从自己的母亲处讨要或网贷换得,但这些付出却并未得到回报。近三个月的时间,她始终未收到转正通知,也没有收到过报销款和工资,甚至还从没有到“公司”办公过。回想这段时间的工作,顾女士基本都被安排住在酒店里,只修改过几份PPT,并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也没有见过“郑总”吃饭喝酒约见的“客户”。

隐约感觉事有蹊跷,顾女士前往应聘时“郑总”提及的公司地址,却发现该园区内并没有这么一家公司,察觉自己可能遇到了骗局,顾女士选择了报警。

2021年11月,“郑总”被抓获归案。经调查,郑某的真实身份是某大学的在读学生,他所说的公司和招聘都是虚构的,顾女士转来的钱已被他用于日常玩乐而挥霍一空。此外,顾女士也不是唯一的受害人,2021年8月底,郑某还招了另一名“助理”小雨,“入职”一周的时间,小雨也被骗近万元。

经审核,郑某虚构事实,共计诈骗37万余元,数额巨大。2021年12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郑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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