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怀疑女友洗澡时遭人偷窥

男子对邻居持刀相向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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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因怀疑女友洗澡时遭人偷窥,便走到暂住处门外一通谩骂,听到有所指的邻居遂冲出门外,最终在双方之间爆发了一场“全武行”。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男子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9月26日22时50分许,被告人孙某的女友姚某在其暂住处洗澡,孙某怀疑有人偷窥,遂在暂住处门外谩骂后回到屋内。相邻的被害人张某听到谩骂声后,遂手持砖块踹开孙某暂住处房门冲了进去,并用砖块击打孙某头部。

此后,张某退出孙某暂住处,孙某后又手持菜刀从暂住处冲出,用左手推搡张某的同时,右手持菜刀朝张某的头部面部砍了数下,后双方继续扭打。姚某见状,将孙某拉回屋内,张某紧追其后并捡起门口瓦片砸中姚某头部。经鉴定,被害人张某面部伤势构成轻伤一级;头部伤势构成轻伤二级;眼部伤势构成轻微伤。当天23时许,被告人孙某电话报警,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审理中,被害人张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孙某赔偿经济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孙某在亲友的帮助下于去年12月15日赔偿了被害人张某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孙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某持凶器实施伤害行为,法院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能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被告人孙某在亲友帮助下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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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怀疑女友洗澡时遭人偷窥 2022-01-11 2 2022年01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