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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出租汽车提升服务质量专项工作

5种情况下首次拒载将被吊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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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近期,市交通委结合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通过行业自律和执法监督相结合的举措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专项工作,重点聚焦车容车貌,驾驶员仪容仪表和拒载、议价等不规范服务行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出租汽车和车辆非法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裁量基准》)正在征询市民意见。记者了解到,新修订《裁量基准》拟将进一步加大对拒载行为的处罚力度,5种情形下,驾驶员首次发生拒载行为将予以吊证处罚。

上海对拒载行为一贯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交通执法部门将对涉事驾驶员处以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资格等处罚措施。此次新修订《裁量基准》将进一步加大对拒载行为的处罚力度——驾驶员首次发生拒载行为且具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吊证处罚。具体包括:当前拒载行为受到乘客投诉,或曾被乘客投诉拒载的;受到媒体曝光,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拒绝接受、阻碍或者采用暴力方式抗拒执法的;态度粗暴、恶劣或者侮辱乘客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车容车貌方面,巡游车车辆全面安装白座套。车辆进场周期不得超过一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二级清洗和常规保养,对车厢内脚垫、座椅、车窗、头枕等部位重点做好清洁工作,建立车辆进场检查和维修保养档案。确保营运车辆车体外表、车身玻璃、车内环境、运营设施等完好整洁。此次新修订的《裁量基准》拟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白座套的,每辆车将处2000元罚款。

出租汽车企业统一着装标准,重大活动或节日佩戴白手套,保持着装规范,仪表整洁。疫情期间,严格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

结合近期运价调整工作,市域巡游车将更新车窗运价标贴,在车厢内张贴包括运价浮动时间、幅度等内容的公示标贴,且车辆顶灯也将显示当前时段本车浮动幅度,确保乘客及时知晓。此次新修订的《裁量基准》拟规定,未按照规定在车厢内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公示标贴的,每辆车将处2000元罚款。

同时,在“两场三站”(虹桥机场、浦东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南站、虹桥高铁)出租汽车候客区已提前公示相应内容,方便来沪旅客了解本市运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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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5种情况下首次拒载将被吊证处罚 2022-01-14 2 2022年01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