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广场散步被儿童电动车撞伤

金山区朱泾镇南圩居委调委会成功化解人身损害纠纷

本文字数:1665

□法治报记者  翟梦丽

法治报通讯员  陈宇

在广场上散步,却被驾驶着儿童电动车的小孩撞倒受伤。除了手术费,后期治疗对方是否还要负责、赔偿多少钱?对此,双方意见不一。金山区朱泾镇南圩居委调委会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纠纷调解案。

广场散步被撞倒

后续治疗费还赔吗?

陈某某是南圩新村居民,2020年12月在紫荆广场散步时被正在广场上驾驶儿童电动小车玩耍的张某某的孩子撞倒受伤。事发后围观群众报了警,张某某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陈某某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在警方的协调下,张某某和在广场摆摊经营出租儿童电动车的何某某承担50%陈某某的手术费用,合计9万元。

2021年1月,陈某某完成一期手术,但其伤势并未完全康复,医生表示还需要一系列后期治疗。考虑到治疗期限较长,治疗费用不确定,再加上伤势未痊愈行动不便和需要护理等因素,因此陈某某的家人再一次联系了张某某与何某某,提出赔偿要求。但此次张某某与何某某均认为已经支付了陈某某的医药费,此事与他们已经无关,不同意支付赔偿金。

双方来到调解室时情绪都比较激动,受理案件的调解员当即对双方的冲突进行了制止。

据陈某某家属讲述,陈某某当天饭后散步至紫荆广场,此时何某某在紫荆广场摆摊经营出租儿童电动车,张某某的孩子驾驶着租用的儿童电动小车从侧后方撞向了陈某某,陈某某来不及躲避被撞倒在地,当场就起不来身,幸好热心市民报了警找来孩子的家长张某某拨打了120才将伤者送到了医院。

经医生诊断陈某某大腿右胯骨骨折,第一腰椎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费用较大。张某某打电话叫来了何某某,对于医疗费用的事情张某某与何某某也相互推脱,最终在警方的介入协调下才各自承担了4.5万元的手术费用。目前一期手术刚结束,后续还面临着二期手术以及康复期的一系列费用,之前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估还有很大的缺口,但张某某与何某某均表示已经支付了医疗费,不愿再承担后续费用。

在另一间房内,张某某和何某某向调解员表示,他们都已经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支付了4.5万元的医疗费,现在从医院给出的单据上看,9万元的医疗费并没有用完,但陈某某的家属在没有具体依据的情况下又提出新的赔偿要求,这样没完没了的给他们有一种讹诈的感觉。他们认为陈某某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法院判多少他们再给多少。

精准分析研判

耐心释法调解

调解员围绕《民法典》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监护人责任进行解释。调解员先向张某某和何某某明确了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法律的角度为他们普及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并不仅仅限于医疗费一项,合理支出都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同时也不应当把“让对方去诉讼”作为推脱的借口,按照实际情况他们二人肯定是要败诉的,不但要承担赔偿的费用,还要搭上诉讼费、鉴定费甚至伤残赔偿金等额外费用。

随后调解员告诉陈某某家属,虽然陈某某是受侵害方,但这次事件也属于意外事故,从张某某和何某某已经赔偿了9万元来看,他们也没有回避自己的责任,因此在沟通时不应当抱着敌视的情绪。同时在提出赔偿要求时也要实事求是,要有依据。

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工作,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都表现出了部分的退让,但就具体的赔偿金额还不能达成一致。见此,调解员给出了两个方案。最终,当事双方经过慎重的交流采取了第二种方案并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之间的矛盾也彻底化解。

【案件点评】

这个案件最终成功调处,首先调解员需要有较好的谈话技巧。调解员的职责就决定了要充当居间调停者,要做一名“消防员”,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怒火。当事人来到调解室时,正处于矛盾激化之下,他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宣泄和释放,让心灵有一个出口。调解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情让他们发泄,并十分重视他们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调解员本身较强的法律素养,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对有理正当合法的,予以支持赞同,对不合理不恰当不合法的要求,于法于理认真加以分析解答。调解员充分运用《民法典》的法条,以案释法,为当事人现场分析利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安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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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广场散步被儿童电动车撞伤 2022-01-18 2 2022年01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