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晨
邹碧华同志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高级法官。2014年因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公牺牲。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赞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组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分别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100位重要英雄模范名单。
邹碧华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始终奋战在法治建设的战线上,为司改事业作出了前所未有的贡献。改革没有经验可循,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困难重重,每个问题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他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他呕心沥血,孜孜不倦耕耘在法治工作的前线,30多场座谈会,5大类100多个关键问题,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管理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借鉴,将改革一点一点推进,终于啃下了这块具有历史意义司法改革的硬骨头,最终无愧时代、无愧人民,为司改事业奉献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邹碧华同志投身司法事业26年,怀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比热爱,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作为新时代的法院人,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作为一名青年干部,我们要以邹碧华为楷模,不忘初心,以饱满的热情、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仰不计名利干好本职工作,做到“知行合一”,甘于奉献、勇于担当、锐意进取。
我在部队9年,在部队入党至今已近15年,深受组织培养教育,让我养成严于律己、勇于担当、勤奋学习、踏实肯干的作风。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的共产党人,要学习邹碧华这样的英模精神,传承人民司法光荣传统,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本要求。不管形势、条件、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作为法院人,我们要从内心深处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实际行动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国家为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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