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张敏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乃民之所盼。医疗保险是一项减轻居民医疗负担的好政策,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企业为员工办理后闲置的医保卡……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
医保套现一条龙“共同致富”尝甜头
“我新办的社保卡一直在身边,还没开通却被盗刷了!”2020年9月底,杨浦公安连续接到几通报案,报案人称自己医保账号绑定的手机最近频繁收到医保刷卡记录,单笔消费金额不大,但一个月内已逾3000元。这条报案线索立即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
通过大数据侦查分析,办案人员发现几名报案人的医保账户均在浦东某大药房有过数次刷卡记录,而且每次都是同一伙人作案,初步怀疑是“盗刷套现医保卡”类犯罪。办案人员循线追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一个“收卡—买药—卖药”医保套现一条龙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了水面。
“听说闲置的医保卡里的余额还刷得出来的,外头有人专门回收的。”2020年6月,同老乡聚餐时,刘某某听闻这一“致富之道”便脱口而出:“我们公司财务那边不是有一堆闲置医保卡嘛,都没人来领的。”
“那你想办法把那些卡弄出来,我一牌友是‘卡头’,有钱咱哥俩一起赚!”一旁的老乡王某某立即提议“共同致富”。
当晚,刘某某就给公司财务任某某打了通电话,告知意图后,对方爽快答应了。当月月底,任某某就将700多张没人认领的医保卡交到了刘某某手中。毫无“经验”的刘某某直接把卡交给了王某某处置。很快,“卡头”那边反馈——700多张卡中有三分之一的卡已失效,“无利可图”了,剩下三分之二的卡里有数万元余额。
大约一周后,王某某告诉刘某某卡全部销出去了,并通过微信转了6000元给他。“知足”的刘某某没有细问,转了4000元给财务任某某。就这样,他们不费力地赚到了“第一桶金”。此后,任某某又通过自己的路子给刘某某拿来了另外两家公司的几百张闲置卡。
收购闲置医保卡 雇人买药刷余额
由于上述三家公司均为劳务中介公司,定期为用工企业招募提供大量劳务工,并统筹办理相应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事项,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即医保卡)的办理。卡办下来后,公司会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大家取卡。然而,由于多数员工鲜少关注相关信息。此外,该类公司人员流动性大,很多员工离职后,就把办过医保卡这事给忘了,长此以往导致大量无人认领的医保卡闲置积压在公司财务处。
按照现行规定,上海已将医保卡和社保卡两卡并轨,两者就医功能相同,也就是说现在只需办社保卡,就自带医保卡功能。办理完社保卡并就医使用后,原先的医保卡自动停用。然而,也有不少人和几名报案人情况相似,离职后虽然新的社保卡下来了,但一直未开通,导致原来的医保卡还可以使用,也就是王某某所说的旧卡里的余额还“刷”得出来。
起初,王某某从刘某某那儿拿到卡后,也是一窍不通,直接找到了牌友李某某。据称,李某某此人“入门”多年,即传说中的“卡头”。王某某从刘某某处得来的700多张卡就是卖给李某某的。
交易当天,李某某开车带王某某去浦东某大药房逐张查询卡内余额后,以三成价格买走了总额数万元的几百张医保卡。除去给刘某某的分成,王某某也从中赚了万把块。
和往常一样,把卡收回来后,李某某就雇了梁某某、周某等人频繁光顾本市五六家药店,陆陆续续刷光了第一批医保卡里的余额,全部用来买了药。之后,再联系熟识的药贩子分批将药低价卖出,也能净赚不少钱。
笼络关系使“美男计”涉案人员均获刑
正常情况下,医保卡只能由本人在定点医院看病或在定点药店买药时才能使用,然而考虑到行动不便的老人需要子女帮忙买药等特殊情况,医保规定实名登记的个人每人每天只能刷2张医保卡买药。对此,李某某却置若罔闻,走旁门左道。他事先会打点好几家药房的关系,雇人到定点药房刷卡买药。每次,梁某某、周某某象征性地出示证件后,药剂师就照着他们事先列好的药单,把药配齐。而李某某光顾较多的正是最初警方追踪到的浦东某大药房。
为了笼络住该药房的药剂师于某,已婚的李某某还跟对方谈起了恋爱。
在于某的里应外合、倾情相助下,李某某的盗刷套现业务开展得顺风顺水,直到警方找上门来。经过侦查,警方于2020年底至2021年3月陆续抓获上述犯罪嫌疑人,并查获涉案社保卡1千余张以及价值2万元的各类被盗刷药品。
杨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被盗刷的资金均为被害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涉及医保基金内的统筹账户资金,应认定为持卡人的个人财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适用和继承。)但属于专款专用,发生医保事项时才会产生财产转移,否则即使占有该医保卡,资金仍处于被害人医保资金账户内。
刘某某、王某某利用企业招工管理上的漏洞,利用任某某工作便利将本应交由务工人员的医保卡占为己有,并将部分低价卖给李某某。李某某在于某帮助下,并雇佣梁某某、周某某等人以冒用持卡人名义或利用药店人员疏于职守的方式盗刷被害人医保个人资金。
从犯罪环节分析,犯罪嫌疑人秘密转移被害人财产是以盗刷医保卡来实现的。从犯罪行为上虽然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等人盗窃医保卡后低价折卖给李某某,但实际是共同盗窃犯罪中的分工和分赃行为。
而明知李某某非法收购来路不正的他人医保卡并盗刷购药,犯罪嫌疑人于某仍为其查询余额和刷卡配药;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周某某仍充当马仔提供帮助,均成立共犯,但作用相对较小,均系从犯。
故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共同犯罪,均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
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刘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千元到2千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社会福利,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却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把老百姓的“保命钱” “救命钱”当做生财之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必须绳之以法,严厉打击。
相关企业必须以此为戒,加强规范员工医保卡收置管理,及时发放到位。而随着社保医疗体系的不断完善,医保卡和社保卡两卡并轨,个人领取新版社保卡后更应及时开通账户、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存,避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此外,据悉上海也在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与“随身码”融合应用,实现参保人员看病“脱卡支付”。相信在一网统管的大数据融合下,百姓就医将更便捷,也将彻底杜绝医保账户被盗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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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刷社保卡,有些“套路”也需小心,否则可能就着了不法分子的道,“主动”将社保卡暴露于危险之下。陕西榆阳公安分析2021年1月以来发案情况后作出以下提示:
套路一:告知参保人(电子)社保卡异常或被停用
不法分子会利用技术手段将诈骗电话显示为“当地区号-12333”,自称人社局12333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以“社保卡异常将被强行终止” “社保卡升级”或“电子社保卡审核未通过”为由,索取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姓名、密码等个人信息,或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缴纳手续费实施诈骗。
常见手段:以短信形式要求登录某假冒网站上传资料或签署电子协议、办理实体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否则将冻结、停用或影响个人参保缴费、领养老金,利用上传的信息进行转账、消费、透支、贷款。
套路二:提醒参保人社保卡被盗刷
发送短信通知参保人“您的社保卡在外地医院消费(透支/盗刷),因涉案金额较大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为保障账号安全,需要核实社保卡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继而提出其他借口,要求参保人将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
常见手段:在短信、电话里以社保经办机构、公安等部门的名义,称受害人社保卡涉嫌诈骗、盗刷或重大犯罪案件,要求协助调查。利用受害人的恐惧心理,索要社保卡卡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或以验证资金为由,让受害人把钱汇入指定账号。
套路三:用“虚假文件” “优惠政策”做诱饵
伪造虚假文件,或冒充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以提供“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短信诱骗参保人进行社保卡优惠办理,并要求参保人去银行转账,以办理社保卡为名实施诈骗。
常见手段:以电话、短信形式,自称可通过内部人士、关系机构以内部流程办理社保卡,享有领取补贴、代办补缴,或优惠代缴等特权,让受害人把钱汇入指定账号。
特别提醒:记牢这几个“不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发送的社保卡办卡或业务经办类短信,不会附加任何网址、链接,也不需要持卡人输入任何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金融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持卡人需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向发卡银行或当地社保卡经办机构核实社保卡情况,谨防上当受骗。
记牢“不要给陌生人转账、不要点陌生链接、不要扫陌生二维码、不向任何人透露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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