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昨天全市中小学开学,来自全市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法治副校长”们也纷纷行动了起来,参加开学典礼、走进校园宣讲、在线直播互动……为同学们带来形式多样的“开学第一课”,帮助同学们提高法治意识,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与此同时,部分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前还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开展安全排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当日,教育部在第二场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概念、管理体制、主要职责和保障支持举措。办法于去年年底正式颁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发布会指出,为了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教育部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在中央政法委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办法。办法明确,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同时《办法》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规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管理体制。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宏观政策,统筹指导地方开展法治副校长有关工作。在地方层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统筹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办法》在规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还需协助开展的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发布会指出,法治副校长可以在学校里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发现校园欺凌的隐患,防患于未然,第一时间处置有关校园欺凌隐患性的问题。法治副校长按照规定可以参与学校欺凌认定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发挥他们法治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更好地认定什么是校园欺凌。法治副校长还能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他们进行训导,进行专门的普法教育。
记者同时从市教委获悉,近年来,上海通过凝聚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实现“市-区-校”三级联动,有效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率已达100%,聘有2名及以上的达四分之一以上。市教委表示,将在巩固基础、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一是以落实《办法》为切入点,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度融入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过程,将其纳入中小学依法治校测评体系。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的服务、管理和监督,会同公检法司部门共同创造条件为法治副校长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保障,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法治副校长专业服务能力,强化这支队伍的考核监督。三是营造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各方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氛围,增强学校和师生在这项工作中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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