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3名涉嫌在沪销售11万只假冒“大胜”品牌口罩的犯罪嫌疑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2020年8月10日,被害人方某所在公司需要采购一批口罩自用,方某从项某和高某处先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1万个大胜牌口罩分发给公司员工使用。没想到,没过几天,就有员工反映口罩有质量问题。方某所在公司联系了该口罩所属公司,经对方公司确认,方某购买的口罩盒子上印刷字体、口罩长边及短边的焊点、耳带的焊点、口罩整体做工、盒子上的条形码、注册商标dasheng阴影部分、盒子上卡通图案的耳带颜色等7处与大胜牌口罩不同,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方某遂报警。
经查,2020年7月至8月,被告人陈某、项某、高某共谋倒卖假冒品牌口罩牟利,由陈某、项某出资购买口罩,项某、高某将口罩运至上海销售,先后销售11万只口罩,涉案金额达51万元。
奉贤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项某、高某3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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