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为牟利不择手段“黑手”伸向“救命钱”

国家医保局昨曝光一批个人骗保典型案例

本文字数:871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但却有些人用非法手段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国家医保局于昨日曝光了24个个人骗保典型案例,涉及冒名就医、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虚假票据、隐瞒第三方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医保局披露的上海市虹口区薛某某骗保案中,2020年,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虹口区薛某某持多张医保卡重复开药、异常就医行为涉嫌欺诈骗保,上海市医保局监督检查所立即对该线索进行调查。通过提取分析医保结算数据、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薛某某冒用他人医保卡超量开取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前列腺、帕金森等疾病药品,并贩卖给他人获利,涉嫌贩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涉及医保基金35319.29元。

经询问,薛某某如实供述上述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上海市医保局监督检查所责令薛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将该案件材料及线索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6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薛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319.29元已全部追回。

记者注意到,医保局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多为冒名就医、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天津市蓟州区崔某某、李某某、蒋某某、梁某某4人则因伪造住院病历及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国家医保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予以举报,医保部门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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