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综合

新修订《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今起施行

“无底线营销”,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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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天

本报讯  今天起,新修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昨天,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本市《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记者从通气会获悉,今年本市将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

通气会介绍,2021年以来,市民政局牵头完成了《条例》的修订起草任务。  《条例》共9章87条,涵盖了家庭保护、自我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也为今后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做好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衔接,及时回应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固化本市的经验、做法。  《条例》实施后,市未保办将发挥牵头职责,统筹梳理《条例》中亟需推进落实的各项工作,列出制度和政策清单,抓好督促落实,使这部法规切实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武器。

对于校园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产品特别是网络销售未成年人用品质量、涉未成年人广告等具体内容,新修订《条例》均有规定。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一级调研员张仁伟在通气会上表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总局等部门要求,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严重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切的校园欺凌现象,  《条例》第32条予以专门规定。对此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处何斌处长在发布会上介绍,自2021年开始,上海开展了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专项计划,委托上海政法学院成立项目组,集合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等专业力量,根据国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构建融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事件处置等于一体的预防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去年已对上海中小学校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完成第一轮抽样调研,并完成三套六本《校园欺凌防治学生读本》与教师教案的编写工作,以及完成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中小学校欺凌治理负责人员师资培训工作。

此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通过诉讼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顾琤琮副主任表示,作为新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源地,上海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上海检察机关将以《条例》的落实作为工作重点,与各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深化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司法保护与其他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共同守护孩子们发展更全面、未来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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