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海华 摄影报道
本报讯 莫把报警当儿戏,崇明一男子酒后谎报119被刑拘。
2月21日7时44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崇明区横沙岛附近海域有一艘渔船发生事故,多人落水,立即调派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4辆消防车前往现场处置。随后出动救助船、救助直升机前往事发海域,多方联合搜寻并未发现事故船舶,事后经核实此次报警为虚假报警。
经调查,报警人陈某性格孤僻,长期酗酒。21日早上,因大量饮酒后意识混乱,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并编造了有渔船在横沙岛附近海域发生事故的警情,造成了公共救援资源的极大浪费。为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连夜开展审讯,并收集相关证据。陈某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谎报警情,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旦报假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要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最终,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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