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兴起,各种门类的“数字货币”风生水起。近期,一些号称可用手机“挖矿”的App也不断涌现。
这些App打着“云挖矿”的旗号,以“低投入高回报” “日均收益5%”的宣传,诱导投资者通过虚假交易注入资金,并通过用户邀请的模式不断“圈钱”,待聚到大量资金,时机成熟便卷款走人。
“推广奖励”拉人入“坑”
大学刚毕业的王然(化名)是一名电子“发烧友”。2021年4月,一个名为“秋名山显卡团”的公众号给他推送了一条推文,声称只需下载一款名为“睿X矿储”的App,就可以通过租赁显卡“云挖矿”的手段赚钱,且日收益有5%。
由于王然长期在该公众号购买显卡,且每次都正常交易,抱着对公众号的信任,便下载了这款App。在该App的主界面,实时跳动着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的市值和价格,且在滚动页面标明业务市场覆盖全球80多个国家,张贴公司的保险备案登记。王然觉得各类资质齐全,很靠谱,打算“试试水”。
起初,王然充值500元,24小时后便可提现520元。连续几天获得收益后,王然逐渐信任这款App。App首页介绍,有不同的VIP等级,充的钱越多,等级就越高,日收益也就越高。王然便开始大额度充值,1000元、5000元、10000元……刚开始一个月,每次充值的钱都可以连本带利提取。而且,这款“睿X矿储”App提供“推广奖励”服务,每推广给一个朋友,可额外拿一个点的提成。王然将此款App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当朋友注册账户投入资金时,王然账户余额的返点利率果然高了一个点。
可令王然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他发现账户突然开始限制提取额度。每日可提取的金额限定为2000元,而且提取周期从最开始的24小时变成15天。当王然询问客服时,客服已没有回应。去年6月10日,此软件已不能正常打开,王然账户内的4万多元存款化为乌有。
高收益下的骗钱圈套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存在不少打着“挖矿”旗号的App,它们通过诱导消费的方式“割韭菜”。此类App通常不能在正规软件商店下载,都是通过在境外网站打广告扫二维码的方式,诱导用户下载。
除了“卖矿机”类App之外,还有一些“宠物挖矿”“走路挖矿”的软件吸引大量投资者进入。记者通过搜索下载一款名为“X步”的App,一进客户端便被提醒需要实名认证且花费1元认证费。在认证完毕后,便可领取一份“新手体验卷轴”,此后每天只需走路超过5000步,便可通过“卷轴”领取“糖果”币,累计45天走路超过5000步可获得15颗“糖果”币,每颗“糖果”币随“糖果市场”波动价格在18至30元不等。要赚取更多“糖果”币,则需要用户花钱升级“卷轴”。如果45天内某天步数不够5000步,同样需要购买“糖果”币来弥补当天走步任务。此App打着“区块链+运动”的名头,以“运动获得乐趣”的广告语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另一款名为“X财农场”的App,则宣称通过养殖各类宠物兑换金币,只需要每日登录点击收取收益,便可成为“农场大亨”。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云挖矿”App都预先设计一套奖励体系并自造一种货币,然后将一些毫无价值的虚拟数字放入其中,引诱用户一步步充钱消费。而此类App往往与区块链没有任何关系,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下载App的用户,大多数是一些大学生和中老年群体,他们时间充裕,且手头有少量资金,有短时间内赚取高额收益的需求,无法经受住诱惑,便一步步被资金盘套牢。
“云挖矿”App背后,往往是一些空壳公司在运作。它们依靠业内通用的技术方案完成“白皮书”,并花几个月调试代码,打造各种新形式的“空气币”,将服务器放置国外,通过境外网站、朋友圈、搜索平台吸引外部投资者。在项目早期,设置高收益让一些初始玩家尝到甜头,通过推广模式在社交平台宣传,吸引更多用户参与。当资金盘达到一定金额时,便提高虚拟币价值,隔三差五进行平台维护,虚拟币无法兑现,最后下线跑路。
必须断骗子们的“根”
“元宇宙概念目前尚无定论,区块链技术本身是为了多方参与监督以防篡改规则。而目前的所谓区块链游戏大多只是打着区块链技术的幌子进行营销甚至诈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北大光华区块链实验室主任刘晓蕾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早有规定,无论是通过代“挖矿”或者其他形式的“挖矿”App,只要有所谓的激励机制的代币或积分形式出现,且要通过货币或金融来进行变现交易的方式,都是属于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活动,同样构成犯罪。
刘晓蕾等专家建议,对此类新型诈骗,普通群众应提高警惕,监管机构须改善监管形式,加大监管密度。
“此类非法游戏大都绕过游戏审核部门,藏匿于社交平台,点对点地向用户推广,难以及时受到监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建议,可由网信执法部门定期组织各相关网络平台自查自纠,阻断非法游戏的传播渠道,特别是要对涉及“炒币教学”“鼓吹玩游戏暴富”“宣传诈骗游戏”等内容的微信公众号、短视频账号、社交群组进行集中整顿清理。
还有专家认为,由于当前各有关部门对虚拟币“是数据还是财产”等法律问题存在认识差异,导致在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一些问题,影响了治理效率。
黄震还建议:“应该加快涉及虚拟币违法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台,防止司法打击力度和标准出现较大差异。一旦发现可能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苗头和趋势,司法机关应当尽早调查介入,‘打早打小’;对跨国诈骗犯罪的,要及时通过跨境司法进行干预、追逃。”
对于市面上出现的各种与代币相关的金融活动,要保持警惕。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云挖矿”App,切勿贪小利吃大亏。对“走路”“养宠物”便可得到回报的虚拟“挖矿”产品,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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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通过强化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等措施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通知》明确,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一方面,梳理排查存量项目;另一方面,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项目。同时,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
《通知》强调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要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并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同时,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对数据中心类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实施信用承诺制,组织签署信用承诺书,自主承诺不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承诺内容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依法实施限制。此外,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通知》提到,要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同时,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对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即行有序整改淘汰。
(来源:半月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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