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疫情当下,申请执行人因小区封控被隔离在家,法院干警多次与之协商谈话时间均无法达成一致,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在运用“微法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异步审理的基础上,首次将“微法庭”运用于执行案件。
“请问你是上海市闵行区xx饭店经营者吗?我是闵行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请你提供一下银行账号信息,方便本案将案款发还给你后执行完毕。”3月21日一早,闵行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谢天宇早早地打开上海法院App,在逐步输入“微法庭”排期等信息之后,于当天中午12点顺利“开庭”。
本案申请人在法院干警的电话引导下,顺利地进入了“微法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案被执行人也如约而至。因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通知书EM S邮寄以及电子送达均未成功,法院干警原本计划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扣划。
经询问被执行人得知,其一审开庭时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为一审的代理人,执行阶段并未委托该代理人。当天也是该代理人接到法院异步审理的短信通知,转发给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按时登录了“微法庭”。
对于这个好消息,法院干警顺势改变谈话策略和步骤。对被执行人进行引导,让其充分理解生效判决的效力以及判决之外相关纠纷的解决办法。
经过半个小时的谈话,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愿意支付全部案款。后经法院干警与申请人确认,由被执行人将案款直接汇入申请人的银行账号。申请人在“微法庭”谈话笔录中明确,被执行人将案款汇入申请人确认的账户后,本案执行完毕。
谈话完毕后,法院干警、当事人按照系统指示签字确认。刚结束庭审,法院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表示已经收到全部案款。自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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