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专版

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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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  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思想盛行,冷战思维、霸权主义仍旧存在。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国家现代化新征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台独分子甚嚣尘上,试图分裂国家;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给我国的网络安全带来隐患;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方式造成环境污染,危及生态环境安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使得耕地减少,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在国际上,俄乌冲突引发全球政治格局突变,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发动毁灭性经济制裁,并强迫中国“选边站”。西方国家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试图把中国“污名化”。实现总体国家安全,任重而道远。因此,面临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多变,必须将国家安全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中之重,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

“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是国家安全建设的两个基本面向,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总结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中的基本理念和经验,高瞻远瞩地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作为当前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提出了国家总体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

2014年4月,习近平在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论述总体国家安全观时指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习近平总书记直接点明了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的重要性和方法论。

十九大报告继续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提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202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指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提出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促进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相协调。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大安全理念下的产物,为国家安全治理奠定深厚的理论基础。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已经超越了传统安全的范围,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由传统安全拓展至非传统安全领域,由国内安全延伸至国际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指引下,必须坚持两点论的统一,统筹推进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两个类型,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两个面向。

正确认识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辩证关系

正确把握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辩证关系是做好统筹的关键所在。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是安全中国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在对外开放新格局下,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日渐形成休戚与共的关系。忽视国际安全,不利于保护我国国家、企业和公民不断增长的海外利益,也会影响国内安全。因此,必须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高举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旗帜,筑牢国家安全的阵地,一方面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事实证明,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新冠肺炎的全球肆虐,表明公共卫生、生物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敌人。一国安全越来越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当前的俄乌冲突引发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滥施经济制裁,更加证明了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的紧密联系。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我们必须自觉地把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统筹考虑,推动国家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塑造总体有利的国家安全态势。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先导

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要求国家将安全理念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核心内涵就是“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其中就包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中国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出发,倡导“普遍安全”的世界,为国际安全的维护和发展提供理念指引。普遍安全要求世界各国必须全方位、多角度警惕各领域的安全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反恐与发展安全、生态安全等风险;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快推动安全领域的机制建设,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经贸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提升世界各国的安全治理能力,齐心协力共同丰富全球安全观的理论内涵。中国应当在国家安全的治理进程当中,坚持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统一,宣扬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普遍安全观的普世价值,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先导,参与全球安全治理。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以法治手段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

立法是维护国家安全最有力的武器。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善于运用法治的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对外斗争中要把法治应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不仅要完善国内立法,还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推动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为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和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有效应对外国不当经济制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应对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中的外部安全,我国加快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在国内努力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国家安全法律屏障,提高应对国内外安全风险能力和反制能力,确保我国的海外投资风险。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合作与斗争并存

统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坚持合作与斗争并存,两者不可偏废。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必须加强各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加强国内安全治理经验向国际的传导,以合作促和平,以合作保安全,实现普遍安全。应对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安全威胁,有赖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要最终战胜新冠病毒,有赖于疫苗和有效药物的成功研发,各国必须在疫苗研发领域展开密切合作。除此之外,中国强化同其他国家在反腐败领域、网络安全领域、国际刑事犯罪领域的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当前联合执法及安全对话机制,共同推动国际和平与安全,坚持在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框架下,助力普遍安全的实现。

统筹推进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是构建大安全格局的应有之义。大安全格局的建设,离不开对国内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双向把握。在国内要良法善治,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持国内政治、经济全方位繁荣稳定发展,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内安全。在国际上,中国应当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普遍安全的理念,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在国际社会引领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促进国际安全。由此,才能有效化解和防范国内和国际的各种风险与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塑造稳定安全的内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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