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防控管理,全市推广应用“场所码”“数字哨兵”核验人员健康信息。今后这样的扫码亮码也有了法律依据的支撑。昨天上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 《决定》强化了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相关主体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明确了信息核验中采集、处理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的相关规范。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 《决定》作为上海市治理数字化领域的综合性决定,共23条。 《决定》明确了“一网统管”建设目标,明确“一网统管”运行体系。 《决定》明确要求将“一网统管”和数字治理的理念融合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决定》要求发挥治理数字化功能,规范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应用场景。当前本市疫情防控进入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阶段,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为规范推进“场所码”或“数字哨兵”等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提供法治支撑。考虑到《决定》是本市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的综合性决定,而依托大数据赋能疫情防控是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运用和拓展,也属于该《决定》的立法范畴。为此,《决定》强化了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相关主体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即政府相关部门法定责任、场所管理者或者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公民个人的法定义务。《决定》明确了信息核验中采集、处理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的相关规范,即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具体办法。
《决定》明确鼓励社会参与,拓展参与渠道和方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信息保护,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安全审查、日常监控、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支持浦东新区在“一网统管”建设工作机制和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支持本市充分发挥“一网统管”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治理中的作用。此外, 《决定》对加强“一网统管”建设法治保障与人大监督也作了规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