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律师圆桌

警惕养老陷阱 防范养老诈骗

本文字数: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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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养老诈骗,是主要针对老年人实施的一种诈骗行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  “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一些老年人由于警惕性不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感动于骗子的“热情体贴”,沉浸于“养生保健”  “以房养老”  “投资养老”的美梦,结果导致辛辛苦苦积攒多年的“养老钱”被骗。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那么,常见的养老诈骗主要有哪些呢?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

老年人尤其是有一定积蓄的老年人都有购买养老服务和投资的需求,一些不法分子就迎合了老年人的此类需求。

潘轶:老年人尤其是有一定积蓄的老年人都有购买养老服务和投资的需求,一些不法分子就迎合了老年人的此类需求,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

有的不法分子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比如“高额分红”  “高息保本”“预定养老服务”等等,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项目”,一旦上钩,收费名目五花八门,比如“贵宾卡”“会员费”  “预付费”等。这些所谓投资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卷款跑路风险极大。

有的不法分子以“加盟”形式投资养老公寓、酒店或其他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引诱老年群众掉入“加盟陷阱”。

还有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的名义,穿凿附会所谓的国家政策,掩盖其非法集资和诈骗的本质。

和晓科:近年来,  “以房养老”这一概念常常见诸媒体,许多老年人对此有所耳闻,却又没有深入的了解。

一些不法分子就打着“以房养老”的名义,穿凿附会所谓的国家政策,掩盖其非法集资和诈骗的本质,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部分老年人不但失去了房子,还要背负贷款。

比如,骗子会以“房产证在家无用”等类似话术,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声称每月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老人的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当入局老人数量足够多时,骗子就会卷款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在销售保险产品时,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

还有人则干脆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  “养老保险”等为由,收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诈骗关键词“社保”与“健康”

如果拿现在电商领域常用的“痛点”一词来说,那么老年人最普遍的“痛点”无疑就是社保与健康,这也成了不法分子诈骗时常常用到的关键词。

李晓茂:那些参与养老诈骗的不法分子,无疑花了一番功夫研究老年人的心理。如果拿现在电商领域常用的“痛点”一词来说,那么老年人最普遍的“痛点”无疑就是社保与健康,这也成了不法分子诈骗时常常用到的关键词。

比如,骗子会假借认识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老年人,谎称可帮助未参保人员进行代办服务,声称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退休金,然后在收到受害人巨额钱款后携款跑路。

还有一种常见手段是冒充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者社保卡故障或者在异地被刷卡,导致社保局已锁卡,要求受害者提供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及密码等信息,或者声称为防再次被盗,须办理转款手续,诱使受害人将钱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  “监管账户”,其实就是进了骗子的账户。

而通过迎合老人对“健康”的渴望来诈骗,最直接的就是“保健品骗局”。不法分子通过专家讲座、免费体验、陪伴聊天等方式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销售来路不正的所谓保健品,而且这些保健品要么价格高昂,要么购买数量远超正常的食用量。还有的不法分子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由于直接销售保健品往往难以认定为刑法上的诈骗,这就要求子女平时要多和父母沟通交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陪伴,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而老年人则要端正保健理念,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骗局。

■链接

涉案资金3.6亿元!内蒙古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宣判

据“正义网”报道,假借免费养老、优惠购车、化解债务之名,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一团伙竟然向数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上亿元。5月16日,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团伙中张某等5名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王某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便通过鄂尔多斯市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享城公司”),以众筹入股、优惠购车、化解债务等名义,通过招商大会、年会、口口相传的方式向大众集资。该公司不仅承诺保本付息,有高额利息回报,还不定时赠送产品、消费卡,诱惑集资人,共计向1600余名参与人吸收资金3.62亿元,截至案件宣判,共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1.07亿元。另外,张某等5人一起帮助王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据鄂尔多斯检察院介绍,王某把自己包装为成功企业家,并虚构自己的易享城公司有国企、央企背景,公司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极强”。很多老年人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在免费旅游、免费发礼物的诱惑下掉入王某的骗局。

经查,王某骗得的集资款除给投资人返还利息、收益、本金外,其余均被他用于与情妇购买汽车、偿还债务,以及给亲属报销费用、借款用。2018年6月,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息,王某携款潜逃,并于2018年12月28日被抓获。

经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起诉,2021年3月24日至25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单位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窝藏罪一案。

2022年5月16日,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张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注意以下几点: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投资回报明显偏高、公司未经国家批准,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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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圆桌 03警惕养老陷阱 防范养老诈骗 2022-05-30 2 2022年05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