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的法则》
导演:李江明
编剧:闫潇悦
主演:江疏影 刘敏涛 彭昱畅
制片国家/地区:中国
首播:2022-05-09
集数:40
单集片长:45分钟
剧情简介:
许婕受明堂事务所合伙人李功明之邀,成为事务所的实习律师,而她的主要任务是替李功明查清律所另外一个合伙人陈文光的受贿案。
该剧立足于依法治国时代背景,直击当代女性的婚姻、工作、生活等现实话题,呼应社会问题及法律焦点,对提高广大观众法治思维和生活启迪具有现实意义。剧中,宋修和许婕的姐弟恋,陈染与简沛然矛盾不断的婚姻等,折射出当代人正面临的婚姻关系、亲密关系等不同问题,他们不懈努力,在同伴的鼓励陪伴下不断升级进阶,获得了对自我身份的认同。
前不久,现实题材法治剧《女士的法则》热播,该剧讲述了理性果断的女律师许婕与极具同理心的女律师陈染从理念冲突到情感和解、最后携手追求公平正义的故事。
怀孕职员被裁、婚前协议陷阱、离婚抚养权归属……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直指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普法的作用。那么,就一起来看看剧中涉及的部分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能“找茬”逼迫怀孕员工离职吗?
剧中,好货到公司因员工郑妍怀孕,就用所谓的“渎职、工作存在过失”等莫须有的理由要求郑妍离职,并承诺给她三十万元和解金。如果她不离职,就要调整岗位,让她去做地面推广。
那么,该公司能“找茬”逼迫郑妍离职吗?
说法: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怀孕女职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因此,不管是直接辞退,还是以孕期女职工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而调岗、降薪等方式“逼迫”女职工主动辞职,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作为女性,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遭到无故解聘,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怎样的婚前协议才有效?
剧中,张悱因长相和绘画一度走红,随后与追求了她三年的豪波酒店总裁王承远结婚,育有一女。结婚前,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张悱签下婚前协议。后来因为她患上渐冻症,丈夫提出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律师发现,因为婚前协议,张悱不仅得不到财产,反而还要背负其挂名画室的500万元债务。
那么,怎样的婚前协议才有效?
说法: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慎重签订,不要让协议成为爱情的陷阱。
只要是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书面协议,就是有效的婚前协议。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婚前协议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内出轨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剧中,简沛然与陈染结婚多年,两人育有一女。后来,简沛然为发展事业去东北工作。但是令陈染没想到的是,简沛然在东北工作期间出轨了,最终两人离婚。
那么,婚内出轨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说法: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举报委托人是否违背律师职业道德?
剧中,陈染为了保护公众的权益毅然揭发了客户四季药厂将不合格药剂上市的行为。
那么,这种做法是否有违律师执业道德呢?
说法: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委托人准备或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不属于律师的保密范围。发现犯罪事实,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也有义务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综合整理自人民法院报微博、尚法昆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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