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庭审;社会

“蓝胖子”中含国家管制精神药品

爱美女生深受其害 售卖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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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沈佳青

本报讯  利用社交网络在自己的“朋友圈”兜售一款名为“蓝胖子”的进口减肥药,多名爱美的女生向其购买,却并不知道其中含有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品安非拉酮成分。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涉毒“减肥药”案提起公诉,经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我买的时候对方告诉我这药很安全,没有问题,我不知道里面含有毒品成分。”小王在读书时认识了张某某,张某某经常会在“朋友圈”发代购。当时小王正苦于减肥瘦身,看到张某某在朋友圈售卖一款进口减肥药“蓝胖子”,并宣称该药物“原装进口”“正规处方药”“减肥效果立竿见影”,还配有购买人吃前吃后的对比图。小王一下子就心动了,因为跟张某某相熟,小王没有多加考虑便购买了一盒,打算试试看效果。小王吃了几次后感觉并没有瘦下来,反而出现了一些别的症状,“服用后时常会口渴,不想吃饭睡觉,人比较兴奋。”小王回忆道。

向张某某购买“减肥药”的小孙也出现了不适症状,而且更严重。“我跟她是同学,她跟我介绍说一吃就有效果,而且进口的,很安全,我听信了她的话,买来吃。但我吃了一段时间以后,感觉心跳加速,心情变差,脾气变暴躁,出现厌食反应,我发现不对,立马不吃了。”小孙回忆道。因为是老同学,她没有怀疑这个“蓝胖子”的成分,以为是减肥药的副作用。

公安机关从被害人处查获上述减肥药总计50粒,净重37.77克,张某某总计获利约3000元。近日,徐汇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上海徐汇法院远程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系毒品而向多人贩卖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安非拉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其能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的“蓝胖子”减肥药含有安非拉酮成分。安非拉酮可以通过对人体中枢神经的刺激,使人产生食欲不振的药效,但是长期使用、滥用会影响中枢神经,这种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极强的致幻性和成瘾性,被当作减肥药肆意售卖,对社会公众来说,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检察官提醒:要审慎而为,谨慎代购、售卖国外药品,同时擦亮眼睛,谨慎网购进口药品,此外也要正确审美,筑牢拒毒防毒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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