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法治报通讯员 刘聪
2021年10月30日上午,普陀区宜川路街道某小区部分居民赶到居委会反映,该小区某楼栋六楼一户正有滚滚浓烟从窗户外溢,要求居委会干部迅速前往现场查看处置,有的居民也拨打了119、110报警电话……事不宜迟,居委会书记迅速组织居委会干部火速赶至现场,全力配合公安、消防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楼内居民、安抚居民情绪。消防部门迅速扑灭火情,这场火灾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相邻的16户邻居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渗水和财产损失,一场火灾引发了错综复杂、矛盾重重的赔偿纠纷。
该街道辖区老旧住房比较集中,火灾发生后街道、居民区两级调委会迅速启动联调机制,聚焦解“急点”、破“难点”、疏“堵点”,攻坚克难,确保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调解不缺位”。
解“急点”,安心先安居
因失火住户家中堆满了大量可易燃杂物,消防人员为防止火情扩大按照消防规定进行大面积喷水灭火,火警消除后,全楼有16户居民反映家中受损,尤其是紧挨火源点的几户邻居受损比较严重且影响居住。
失火住户是一对老夫妻,突如其来的火灾,加之还要面对受损邻居的责骂声,王某某夫妻俩只好紧闭家门不敢出户。
这场火灾致使该楼栋三分之二居民家庭受损,为防止受损居民情绪激化,调解员在走访受损居民过程中,将解决居民燃眉之急的居住困难作为调解首选。
调解员一边及时上门疏导王某某老夫妻俩情绪,不必过于担心受损邻居的“责怪”和“索赔”,一边挨家挨户查看居民受损状况,逐一做好情绪安抚工作。同时急事急办,迅速腾出居民区老年活动室一块空间,让王某某老夫妻俩在此安顿,又联系附近旅社安排其他居住困难家庭入住。第一时间的暖心安顿缓解了激化的矛盾。
破“难点”,调解先交底
居民因突如其来火灾殃及普遍情绪激动,加之周边居民纷纷议论,一时场面陷入“困局”。
为此,调解员挨家挨户走访了解受损居民情况,拍照记录受损现场状况,让受损居民填报《火灾受损情况表》,作为调解依据,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户。建立受损居民“调解微信群”,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并制作一户一策调解方案,制定调解预案。组成由居民区书记、民警、律师、调解员、物业、楼组长参与的调解团队,合力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同时,调解员将调解步骤、方法和要求告知所有当事人,要求大家同向努力,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情法相融,不激化矛盾,尽可能通过便利、快捷、低成本的调解途径化解赔偿纠纷。通过向所有当事人主动交心、方法交底、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破“难点”促成调解赢得了有利条件。
疏“堵点”,成功化解纠纷
在全面做好受损居民情况登记、谈话记录、诉求梳理的基础上,调解员锁定赔偿争议焦点,除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外,注重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灵活调解,释法理、讲情理、促和解,依托地区民警、律师、物业、楼组长、志愿者力量,引导当事人多从邻里和睦考虑、心理上相互理解来弥合纷争、疏通“堵点”。
调解中,调解人员依据《民法典》告知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帮助王某某老夫妻认识过错行为和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请专业人员根据消防鉴定结论,阐释《消防法》 《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帮助受损居民消除疑问,促使王某某老夫妻转变原先“消防排水过多”是造成邻居受损的不正确想法。
为促成当事人达成合情合理的赔偿协议,综合分析16户居民受损情况和赔偿诉求,进一步细化“一对一”调解方案。既根据各家受损实际状况,对照《民法典》有关“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规定,评判受损赔偿要求的合理性、正当性,又根据王某某老夫妻的赔偿能力,做好受损方当事人的说服、退让、理解工作,不使“赔偿焦点”成为调解的“肠梗阻”。
对个别明显赔偿要求高或不愿接受调解建议的当事人,则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上门开展耐心沟通的思想工作。同时,在物业、志愿者协助下,帮助受损居民修缮房屋、清理家中垃圾等,让王某某老夫妻终于如释重负,连声感谢调解员的辛苦付出、真情关怀。虽然调解历时数月,但通过攻坚克难努力,最终换来了包括王某某老夫妻在内的17户居民均满意地达成书面调解或口头调解协议。
【案件点评】
本案是由火灾引发的邻里赔偿矛盾纠纷,虽然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涉及受损邻居众多和不同诉求,特别是赔偿认定这一棘手问题,具体到每户受损家庭矛盾纠纷复杂且涉及专业性问题。如果寻求法院诉讼,则需要进行受损司法鉴定,程序复杂,费用也多。
对此,该案在调解过程中,适时转变思路,梳理案情,分析矛盾焦点,围绕“赔偿焦点”化僵局,解燃眉之急,安心先安居;将说不清、道不明问题,坚持法、理、情相融方法,寻找突破口,让矛盾“降温”;始终抓住关键点,促成相互谅解、利益平衡,定分止争、握手言和,最终使极易触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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