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条例》中创设了对举办者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违反《条例》的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将被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幼儿园不得聘用因实施虐待儿童、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政务处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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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新法讯
【深圳】
本文字数:241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条例》中创设了对举办者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违反《条例》的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将被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幼儿园不得聘用因实施虐待儿童、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政务处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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