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我要找律师

本文字数: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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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您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发生法律纠纷;您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亮起红灯;您在劳动维权时遭遇困惑……

当您需要法律上的专业指点,或者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请给我们来信。“我要找律师”栏目特意为您搭建起寻觅律师的桥梁,只要您将求助事项详细写下来,并说明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提供什么帮助,然后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传递给我们,我们将免费为您刊出。请在来信或者电子邮件中注明您的详细联络方式,以便律师及时和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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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求助者还是律师,都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与《律师周刊》联系。来信请寄:上海市小木桥路268弄1号4楼《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邮编200032。或发送电子邮件到lszk99@126.com;也可扫右边的二维码关注“法律服务”栏目,并提出咨询。

劳动工伤

年初曾请事假,能否再休年假

我今年春节以后曾经请了一段时间的事假,最近正逢暑假,我打算下个月带孩子出去旅游,但是我的年假申请遭到了公司的拒绝,理由是我不符合今年休年假的条件。

请问律师,是否请过事假就不能再休年假了?——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此,“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具体到你的情况,你必须明确自己此前请事假的累计天数,以及单位是否没有在请假期间扣减你的工资。

如果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没有扣减你的工资,那么你就不能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劳务派遣用工,停工是否停薪

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至实际用工企业工作。

前段时间由于实际用工企业停工,我一直被通知在家休息。

但是用工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对我的收入问题互踢皮球,都认为应当由对方负责发放。

请问律师,在实际用工企业停工期间,是否应当发放我的工资?如果不发工资我应该找谁?

——郭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对于你的工作及收入安排,需要根据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以及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企业的协议来作出判断。

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你没有被安排工作,只要在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就应当至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你支付报酬。

已经达成调解,能否再提仲裁

我妹妹和公司有劳动争议,后来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生效。

但她调解时并未告知我们,得知她的调解结果并咨询专业人士,我们认为她吃亏了。

请问律师,我妹妹能否不认可调解协议,再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起诉?——赵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上述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即哪怕是仲裁机构错误受理,也“应当撤销案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你妹妹的劳动争议已经通过调解结案,如果再就同一争议去起诉,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

单方调动岗位,是否符合规定

我原先在公司的销售部门工作,由于和部门领导关系不好,在部门领导的推动下,公司找我谈话要求调动岗位到行政部门。

但是我在销售部门是有销售提成的,而行政部门基本只有固定的工资,这会导致我的收入下降,因此我拒绝了公司的要求。

最近公司单方发布通知,将我调至行政部门。

请问律师,我能否拒绝公司的调动?——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法同时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调动劳动者的岗位,要么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实践中,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动劳动者岗位,也可能获得支持,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岗位调整的合理性。

一般来说会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2.是否对劳动者的收入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3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

如果用人单位对岗位或工作地点进行不合理调整,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依法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补偿工资差额等。

但是,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切勿旷工,而是可以仍旧去原岗位工作,或者先去新岗位工作,同时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职拖欠工资,咨询如何维权

我4月份从原公司辞职,并且办好了离职手续。

但公司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我一直在催讨,但到现在都没有补发给我。

请问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朱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有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应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首先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其次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最后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计划裁员,怀孕会否被裁

我目前正处于孕期,但公司由于经营困难可能要裁员。

请问律师,法律对于裁员有哪些规定?我处于孕期是否可能被裁?——刘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但是该法同时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你处于孕期是不能被裁员的,但是你也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的话,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是不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期”限制的。

涉嫌犯罪被拘,单位能否开除

我哥哥因为跟人打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了。

请问律师,单位能否对他作开除处理?——孙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如果你哥哥确实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单位可以依据这一法律规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但必须注意的是,遭到刑事拘留还不能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且已生效,判决内容确认你哥哥构成犯罪,那么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现阶段建议你们聘请律师为你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同时向单位据理力争,争取通过协商方式先保留你哥哥的职位。

婚姻家庭

遭到起诉追债,能否免除责任

我早年到外地读大学,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当地工作并成家立业,父母主要由在老家的哥哥照顾。

父母相继去世后,我向哥哥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并配合他办理了相关手续。

最近一个自称是父亲债权人的人向我哥要钱,我哥没有给他,他就起诉了我哥和我。

请问律师,我是否需要为父亲的债务承担责任?  ——张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即使这个债权人的债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放弃了继承,且实际也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就不需要承担父亲生前的债务。

但你还是应当积极应诉,提供证据和提出自己免责的主张。

投资获得收益,是否夫妻共有

赵女士的丈夫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入股朋友的公司,每年产生固定的收益,但一直留存着没有实际支付给赵女士的丈夫。

请问律师:这笔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入股朋友公司产生的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只要入股和收益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老人未留遗嘱,咨询继承事宜

张老太日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她的老伴早年已经去世,目前继承人主要是三个子女,她生前主要是和大儿子共同居住。

请问律师,对于没有遗嘱的继承,是否一般来说应该所有继承人平分遗产?——陆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想要起诉离婚,法院能否支持

我和丈夫因为感情长期不和都想离婚,只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我想起诉离婚。

请问律师,婚姻关系具有哪些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孙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物业房产

租房封闭阳台,到期应否拆除

我租了张某的房子居住,入住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对阳台作了封闭处理。

在租期结束时,张某以我未经同意封闭阳台为由,扣留了我的租金,要求我将阳台恢复原状。

请问律师,我是否需要将阳台恢复原状?——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当初封闭阳台时应当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现在你未经同意封闭了阳台,在租期届满返还房子时出租人发现这一情况的,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建议你们尽量协商解决这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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