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小区门口天还没亮就摆摊售卖癞蛤蟆

金山警方全力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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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枫泾古镇、城市沙滩、金山嘴渔村及万达、百联商圈等夏季人流量聚集的场所执勤 警方供图

□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熏拉丝”,也就是烧蟾蜍(“中华大蟾蜍”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曾经是金山枫泾地区的一种特色美食,但金山已经全面禁止加工、销售。可有人举报,小区门口有一女子天还没亮就开始摆摊售卖、宰杀癞蛤蟆。民警凌晨蹲守在小区门口,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据悉,上周末金山警方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暨“砺剑”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针对各类夜市、枫泾古镇、城市沙滩、金山嘴渔村及万达、百联商圈等夏季人流量聚集的场所最大程度投放警力,不断增强社会面威慑力、控制力。

7月17日,兴塔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居住的小区门口有一女子天还没亮就开始摆摊售卖、宰杀癞蛤蟆。18日凌晨5时许,民警蹲守在小区门口,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当场缴获电子称、菜刀、麻袋、塑料桶等贩卖工具和癞蛤蟆291只。

据李某交代,其为谋利从外省一男子处以10元一斤的价格购入癞蛤蟆,再以15元一斤的价格在金山枫泾地区售卖。今年6月至今,李某通过出售癞蛤蟆得到的销售额达到10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已被金山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的291只中华大蟾蜍,民警已协同本区林业部门全部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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