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近年来方兴未艾,在吸引流量、促进消费的同时,一些乱象也随之出现。归根结底,作为新生事物的网络直播营销尚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加以规范,没有规矩便不成方圆。
去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开始试行,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成为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其内容涵盖了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价格规范、合同履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职能。
只有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加以规范,才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健康发展。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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