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用“三尺巷”典故化解“二尺六”纷争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近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法官宋庆庆在给因为“二尺六的小巷”伤了和气的当事人庄某勋、庄某义讲“三尺巷”的故事。
庄某勋、庄某义是大店镇大店四村的邻居,两户之间隔一条二尺六的小胡同。2010年春天,两家先后翻建了新房,致使原有地势地貌发生变化,导致胡同排水不畅,每逢下雨,庄某勋的老房便渗水严重,造成屋内墙面、物品发霉。为此,原本关系融洽的邻里积怨颇深,多次争吵,村委虽多次出面调解,均无法化解。
7月4日,庄某勋一纸诉状将庄某义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清理胡同,恢复原状,并赔偿其房屋渗水造成的损失5000元。大店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宋庆庆明白邻里纠纷虽“小”,但事关当事人的幸福,更事关社会和谐政治安定。作为新时代人民法官,不仅仅要定分止争,更应当通过化解矛盾,彻底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化戾气为祥和”。
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明法示理、说服教育感化,被告终于同意清理胡同,恢复原状,但不同意赔偿。看到调解有了希望,法官急忙用“让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风平浪静”“远亲不如近邻”来教育原告,不要因为赔偿问题继续破坏了“金邻居”的关系。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人
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他人,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外卖小哥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某科技公司员工赵某在一次骑电车送外卖时,因逆向行驶与对向骑电车的肖某发生碰撞,造成肖某受伤住院治疗。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先后垫付医疗费3千元,某科技公司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肖某1.3万余元。治疗结束后,肖某要求后续赔偿协商未果,遂将赵某、某科技公司、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差额、误工费等费用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肖某各项损失。事故发生时,赵某与某科技公司系劳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科技公司为员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附第三人责任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肖某医疗费、部分误工费由某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由某科技公司承担。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除已付的医疗费1.3万余元外,再赔偿肖某8千余元,某科技公司赔偿肖某1.1万余元,肖某返还赵某垫付的医疗费3千元。
小伙为冲动“买单”
赔偿一万余元
年轻小伙只因为看对方不爽便大打出手,最终付出相应代价。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判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2021年5月5日,凌晨1时许,罗某与杨某等人在沙县某KTV包间内唱歌,后罗某看杨某不爽,用玻璃啤酒瓶殴打杨某,造成杨某顶部头皮挫裂伤、左手第5指远节指骨骨折。杨某受伤后,前往医院住院治疗5天,花费医疗费1477.57元,出院后休息了四周。2021年5月25日,被告罗某到沙县公安分局凤岗派出所投案自首,被行政拘留八日。因罗某与杨某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杨某诉至法院,请求罗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罗某用玻璃啤酒瓶殴打杨某,致使杨某顶部头皮挫裂伤、左手第5指远节指骨骨折,其行为侵犯了杨某的身体权、健康权。罗某的殴打行为是导致杨某受伤的原因,两者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罗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罗某应赔偿杨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13749.74元。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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