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修复,不成功,就退款”,当一个人因征信报告出现不良记录而苦恼时,往往会被这类广告吸引。
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可以反映个人或企业社会信用的基本情况,如果其中出现不良记录,会对企业或个人在贷款、申请信用卡、升学就业、出行等多方面带来影响。
征信报告的重要性,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近年来,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骗局在全国多地层出不穷。多个案例显示,诈骗者声称可以帮助他人修复不良征信记录,但他们诈骗得逞后,便将客户拉黑,人间蒸发。有的甚至还办起培训班,收费培养“征信修复师”,形成了一条集招聘“征信修复师”、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为一体的黑灰色产业链。“征信修复”乱象扰乱了征信市场秩序,还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泄露、买卖等风险。
在相关法规、文件中,均未提及“征信修复”的概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信用报告都没有“修复”一说,征信领域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征信报告中的信息都是由相关信贷机构报送的(比如一个人在农行办理过业务,其征信内容就由农行报送),这些机构如何报送,征信报告就会如何展示。“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名义进行的商业活动都是骗局”。
诈骗得逞后就拉黑客户
中国征信业的发展,自1932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算起,至今已有90年历史。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显示,中国目前的征信系统,已建设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在征信系统逐渐完善,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的背后,“征信修复”骗局也层出不穷。一些打着帮助他人“征信修复”的旗号,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例也不鲜见。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6月13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发表《“征信修复”是骗局,依法维权是正道》一文,称社会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其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失联,不仅不能删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征信修复”已成“黑色产业链”
目前,在一些网络平台,一些打着“征信修复”噱头招揽生意的公司仍不鲜见。甚至在工商信息中,不少公司将个人信用修复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列入经营范围。
记者查询天眼查数据显示,经营范围涉及“征信修复”的存续状态公司多达8991家。
记者以客户名义联系到多家征信公司,他们表示,公司收费后,通过向一些银行申请异议的方式,帮客户修复征信。例如,重庆一个征信修复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他们仍能修复个人征信,修复标准是,每一条1000到1500元。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修复的“方法”是,让客户提供个人的征信报告、相关合同、还款流水等信息,进而帮助客户进行征信异议申诉。谈到这种业务是否违法时,她表示“我们完全合法合规,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就像有人为了顺利贷款,而找专业的贷款机构帮忙一样”。
可见,这种“征信修复”的实质是对征信进行异议申诉。有知情者表示,这类公司在申诉过程中,为提高成功率,往往会通过恶意投诉等手段来逼迫金融机构或数据机构做出让步。
对待这种行为,国家层面早已表态严查。2021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必须严查严处。
对待这类恶意投诉,一些机构表示不堪其扰。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简称绿网)是一家致力于污染防治的非营利性环保组织,该中心主任向春告诉记者,该中心通过一些官方通报、公开的司法文书等,建立了环境数据库,并提供给了一些征信机构。
他称,现在很多银行把企业的环境不良记录列入风控指标,一些相关企业在贷款、招投标时会受到影响。因此,个别涉事企业和一些操作征信修复业务的市场中介会找到绿网,要求删除数据。
向春称,以前一些企业找到绿网交涉时,90%的都会理解,他们只是对一个社会组织收集整理这些数据的目的表示疑问,有的去咨询律师后,知道绿网这么做不违法后也就不再说什么。“今年,来找绿网删除信息的中介数量翻了好几倍。他们受一些企业之托,为了拿到所谓的删除费用,和我们交涉时,语气异常强硬。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就会对绿网各种恶意投诉。”
据向春介绍,近年来,疫情对很多企业的经营状况带来冲击,这些中介却利用企业的认知盲区,在大肆发展业务。他们通常会主动去拉业务,看到哪个公司因相关刑事诉讼或环保处罚等原因产生不良环境数据后,便去联系,表示企业因这些数据会带来多大负面影响,进而表示可以收费帮他们删除。
打击仍存在现实难题
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或个人如果对报告中的逾期等有异议,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异议申请:一是,自己联系信贷机构,如果符合机构删除条件,机构就可以删除,征信中心接收数据后,一般次日就会更新;二是,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针对报告中有疑问的信息提交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接收后会将异议转达给相关机构,督促机构来核查处理,一般20个自然日会给予回复,具体结果也要以机构的核查结果为准。征信异议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良信息不会终生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国家整顿“征信修复”乱象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称,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央行还印发《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河北省各级分支机构共排查323家涉“征信”字样的企业,指导220家涉嫌从事“征信修复”业务的企业完成整改,清理违法“征信修复”广告8条,61家企业完成工商信息变更,33家企业注销,31家企业纳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112家企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7月28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刘爱华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截至7月中旬,湖北省共推动处理带“征信”字样企业机构731家,其中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319家,注销93家,纳入异常经营名录319家;有14个市州已经清零。湖北辖内已没有实际从事和宣传开展“征信修复”业务的机构。
有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征信修复”骗局打击不断,但仍有案例不断出现,有一些现实的原因,比如部门联动性不够、有些银行存在“内鬼”,这类骗局涉案金额往往不高,警方重视不足等。
北京一家征信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征信修复”骗局在部门联合行动方面做得不足,这样打击力度就相对欠缺。此外,这类案件涉案金额往往较小,加上诈骗者手段非常隐蔽,侦破难度较大,导致相关部门打击的主观意愿不足。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征信修复公司通过非法方式,比如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提出假的异议,银行进行了修复,则属于违法行为。他表示,若以合法民事代理方式,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出异议申诉并不违法,但如受托主体不具备征信业务资质,打着修复征信、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编造不可抗力事件等理由进行违法申诉,则不仅面临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亦可能触及刑法中“诈骗罪”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律师刘兴成告诉记者,“征信修复”或“征信洗白”骗局,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会让金融市场的征信失去信用,造成金融市场信息失真,甚至会产生金融市场的“黑天鹅”,因此,应对其进行依法打击。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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