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原价30元的草莓贴上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后,售价被抬到每斤50元,日前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侦破全国首例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记者了解到,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暨“砺剑”系列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先后开展10批次集群攻坚战役,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3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7亿余元。
“绿色食品”是国家农业农村部于1990年制定推行的优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经国家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检测审核并取得授权后,可在其生产的农产品外包装使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然而,有不法分子通过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牟取不法利益。
经查,自202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邓某、徐某、刘某等多名本市农产品种植企业实际经营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国家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指使犯罪嫌疑人梁某、龚某等人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并将假冒商标贴附于自行生产或低价收购的草莓、葡萄、大米等普通农产品外包装,由此虚增农产品质量等级,然后再以高于普通农产品50%以上的价格对外销售。以草莓为例,原本每斤30元的草莓贴上假冒商标后,售价被抬到每斤50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邓某、徐某、刘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梁某、龚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