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刘鲜华
本报讯 年逾六旬的廖阿伯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只是在网上看到一则拍卖信息,不仅珍藏多年的藏品没有了,还被骗走了10万元。记者近日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闵行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张某某等28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1年至1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廖阿伯描述,自己此前是无意间在网上搜到了自称是某拍卖公司的广告,就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几天后,一位女子主动联系了他,廖老伯便抽空拿着两件藏品到了他们公司。当时,接待廖老伯的男子仔细看了他手中的藏品,还叫了一个鉴定师过来鉴定。
“鉴定师说我每件藏品可以拍卖1000多万元,他们可以帮我拍卖,不过每件要交0.5%的服务费,两件共10万元,我心想我的藏品可以卖个大价钱,付个0.5%的服务费也不多,便支付了10万元给他们。”
廖老伯称,而后自己的一个藏品流拍了,不过还有一个藏品被告知以1150万港币的价格成交了。“可是拍卖后,他们说我在香港成交的那个藏品由于买家资金链断裂,没办法把钱给我,就一直拖着,我发觉被骗后遂报了警。”
闵行警方后对该案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而随着警方的调查,一个近30人的诈骗团伙遂浮出水面。
后经查明,被告人张某明等人经预谋,前后注册成立两家公司,在无专业人员、专业渠道和平台的情况下,虚夸公司实力及藏品价值,虚高鉴定,雇佣多人为总监、业务员、鉴定师,以推广、宣传并拍卖藏品为幌子,以签订服务合同为手段,骗取服务费共计48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
经闵行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闵行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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