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醉驾入刑”的实施和相关案例的宣传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日益深入人心。
但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提醒人们:喝酒不但自己不能开车,还应劝阻同饮者开车。
在这起案件中,一男子和他人在KTV醉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不幸死亡,其父母将酒友及KTV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同饮者酌情承担8%的赔偿责任,KTV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还曾发生过这样的案件,因为将车交给醉酒者驾驶,作为乘客也被法院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了刑事处罚。
总之,每个人都应在酒后对自己和同饮者负责,高高兴兴喝酒,平平安安回家!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