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杨莹莹
本报讯 梅某为了赚钱当起所谓的“私家侦探”,对外有偿提供婚外情资料,干着非法跟踪、偷拍、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勾当。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梅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3万元。对其此前所犯的敲诈勒索罪,法院撤销原刑事判决中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28岁的梅某待业在家。2021年12月初,梅某浏览网页时,偶然看到做私家侦探能赚钱,就起了干私家侦探的心思。
贪念一起,梅某说干就干。他以每月25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个专门做私家侦探的网站,又将上面的电话号码改成了自己的工作电话。出于“来钱快”的考虑,梅某将业务范围主要锁定在了“婚姻不忠调查”领域,以提供婚外情、出轨等证据为噱头,对外推广其所谓“私家侦探服务”。
“我总共接过两单业务。每次客户咨询完基本情况后,如果信任我,就会打款给我,然后会提供给我配偶的位置、信息、照片等,我就根据这些信息去蹲守,一天收费是1500元。”
梅某在与客户谈好价钱后,会根据客户提供的基本信息展开调查,通过开车或步行跟踪、偷拍照片或视频的方式,来记录客户配偶与异性的接触,并将资料发给客户。其间,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梅某还从网上购买了客户配偶的出轨对象的身份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
在接手第二单业务时,梅某先自己亲自出马,跟踪了调查对象两天。由于“收获”不大再加上天气寒冷,梅某索性将业务以每天1000元的价格转包给了一个网约车司机,并从中赚取500元的差价。
但“好景”不长,梅某这样“躺赚”的日子还没持续几天,一条关于梅某的举报线索便进入了公安机关的视野。截至案发,被告人梅某收取违法所得共计2.5万余元。
闵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梅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闵行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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