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蔬菜法庭”进乡村 就地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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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安塞县人民法院蔬菜产业巡回审判法庭到沿河湾镇贾家洼村,开展巡回审判,该村村民旁听了庭审。

据悉,文某某与樊某某是同村村民,樊某某为了修缮蔬菜大棚,向文某某借款60000元。后文某某急需用钱,多次向樊某某索要借款无果,遂向安塞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锋了解到,樊某某因经营大棚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尽量减少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的蔬菜法庭联络工作站,进行巡回审理。庭审中,樊某某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因为近几年身体不好,负债较多且收入有限,所以没有及时偿还借款。在庭审调解阶段,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当事人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在保障双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基础上最大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让一步,冰释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安塞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依托“蔬菜法庭”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乡村,搬到群众需要的地方,便利群众诉讼,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王睿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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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蔬菜法庭”进乡村 就地调解化纠纷 2022-09-07 2 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