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挂网公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情况。根据支持政策,未来,示范区将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渔业渔政等重点监管领域,推动执法认定的标准统一,建立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跨省域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并率先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明确跨省域“三统一、一互认”。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7月,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两年多来,在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共同努力下,示范区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
为了进一步加强跨省域政策协同,推动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两省一市政府出台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
记者注意到,在执法司法协同方面,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强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渔业渔政等领域执法合作,推动相关标准规范协调统一,包括但不限于禁渔区、禁渔期设定,禁捕工具、禁捕方法认定等。示范区将开展跨域毗邻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共同管辖试点,探索建立示范区跨省毗邻地区共同管辖执法协作机制。
同时,示范区将率先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明确跨省域“三统一、一互认”,即统一组建专家库、统一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实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认,“这一举措不仅将进一步擦亮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底色,还将为提升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一体化水平提供经验借鉴。”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在警务服务通办方面,示范区三地公安机关在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按照“可达性”原则,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先期到场和协同处置。并试点推行悬挂示范区任一地号牌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省际毗邻区域涉及街道、镇临时通行的,各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通行便利。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目前存在市场主体持电子证照办事不顺的问题,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还偶有发生,在跨省域的不同行政区域,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互认问题更加突出。”华源介绍,这次政策还重点推进了一批高频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的共享互认, 为市场主体在示范区“跨省通办”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下一步,示范区执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与两省一市有关部门、两区一县密切沟通,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协同促成政策红利在示范区充分释放和彰显。同时,将继续做好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动态评估,发挥政策牵引效应,推动形成更具显示度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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