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半小时前把酒言欢 半小时后派出所相逢

普陀警方侦办2起危险驾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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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宋严

本报讯  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人生何处不相逢。半小时前还在同一饭桌上把酒言欢的二人,当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又在同一个派出所里相逢。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3日22时许,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真南路金迎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的驾驶员黄某满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黄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18mg/100m l。就当民警现场向黄某详细询问情况时,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加速驶过卡点,全然不顾民警示意停车。民警随即驾驶警车追踪,并在沪嘉高速上将车辆拦停。经对白色小轿车驾驶员郁某做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06mg/100m l。

随后民警分别带黄某和郁某至医院作抽血检测,两人在医院见面后,不禁愣住了。后经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两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45mg/100m L、136mg/100m L,均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将黄某、郁某移交至白丽路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刚刚还在同一饭桌上推杯换盏,杯酒言欢的好友,竟然因为同样的原因又去了同一家派出所。

到案后,黄某和郁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各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原来案发当晚,黄某和郁某分别驾车至白丽路某饭店与朋友小聚,席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饭后,明知处于饮酒状态,黄某、郁某分别用手机APP叫了代驾。孰知,代驾久久无人接单,急着回家的两人便仗着酒量好,先后发动车辆驾车回家。结果,先出发的黄某没开多远,便在真南路金迎路路口被民警查获。5分钟后,经过同一个路口的郁某发现民警正在临检,担心自己酒驾被查,便加速冲卡。所幸,郁某驾驶的车辆在被民警拦停前未引发交通事故。经过民警教育,两人对各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

10月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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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8半小时前把酒言欢 半小时后派出所相逢 2022-10-18 2 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