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位于外省的某集团总部资金链断裂,导致在沪分公司拖欠此前租用商铺11万余元房租。疫情之下,这起看似难有头绪的纠纷来到松江区多元解纷平台,在松江区人民法院诉调团队“一点一群、一案一议、线上指导”提供的强大“智囊团”支持下,成功找到了让各方满意的化解之道,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和好评。
资金断裂拖欠租金
以物抵债未达共识
2021年8月初,位于松江区谷阳北路A号(业主周某)和B号(业主可某)通过多元解纷平台提出调解申请,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争议双方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情况。据两位申请人反映:深圳某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上海某百货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与两位申请人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并于2021年4月25日正式解约,将商铺返还。但截至申请人提出调解申请时,公司尚未支付申请人从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期间4个月房租,其中,公司方欠周某租金55320元,欠可某租金55660元,共计110980元。申请人希望调委会协助调解。
调解员受理该起纠纷后,辗转联系到了公司法务杨某,杨某表示深圳某集团总部资金链断裂,导致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皆未支付。据悉,上海目前有50多家子公司倒闭,欠下大量租金未支付,杨某表示公司愿意接受调解,但是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全款付清租金。
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和争议焦点后,调解员决定组织调解,考虑到杨某常年在深圳工作,而目前正处疫情期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奔波往来,调解员在经过当事人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在线确认三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并初步敲定调解方案。9月3日,调委会正式在线组织这场跨省市租赁合同纠纷调解。在调解开始之前,调解员首先向调解各方告知了人民调解的性质、工作原则、工作程序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在第一轮调解中,公司代表杨某提出以粮油米面等库存货物来抵销债务,周某和可某表示,56000元可以折抵大量粮油米面,自己不需要大量囤积,况且取货也存在问题,不同意该方案。
调解员耐心劝导
各退一步促和解
第二轮调解中,杨某又提出以旅游产品来充抵租金,周某和可某考虑后,表示不愿意接受旅游产品,调解暂时陷入僵局。为尽快促成纠纷解决,调解员一方面向当事人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向公司表明:公司在与出租方周某、可某解除租赁合同后,没有及时支付剩余房租,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劝说两位申请人,公司虽然存在过错,但其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全款是事实,如果强行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可能导致无法继续调解。如果最后选择走诉讼途径不仅费时费力,也可能会存在执行难的困难。调解员耐心劝导双方各退一步,尽可能挽回损失,建议租金费用适当打折,公司用粮油米面等产品适当补偿申请人损失。最终周某和可某同意将租金费用打8折,并希望年底前付清,杨某向总部请示后表示认可。杨某表示会赠送粮油米面等产品到申请人家中。
这起跨省市租赁合同纠纷最终达成2份人民调解书面协议。后续调解员通过邮寄调解协议书和相关材料等方式完成人民调解的全部流程,并协助当事人在线申请办理司法确认。随后,法院在线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自愿性等做了审查,依法作出了司法确认,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和好评。
【调解心得】
本案系商铺租赁纠纷,在调解类似案件中要注意准确定性纠纷法律关系、合理确定各方责任,才能促成调解协议达成,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本案中,矛盾纠纷各方不在同一个城市,且正处疫情期间,立足“为群众办实事”出发点,法院诉调团队推进的“一点一群、一案一议、线上指导”工作模式,给调解员提供了强大的“智囊团”支持。由于本案当事人某百货公司一方身处外地,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四人进行异地远程调解,调解员在征询各方意见、征得领导同意的前提下,与法官协调沟通,迅速建立了本案专属调诉对接工作微信群,业务指导法官和调解员进群,实行“一案一议”,便于法官与调解员就案件情况在微信群即时沟通,及时跟进增补材料信息,为司法确认做好准备。
本案调解协议达成后,为充分解决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实际履行顾虑,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就地申请由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进行司法确认。同时,该案承办法官安排各方当事人在线进行司法确认审查,后续通过电子送达等方式,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机制完成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部流程,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获得了司法确认法律文书,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
保持耐心,注重情感沟通交流,调解过程做到“公平、友善、讲理、论法”,给予双方当事人理解和尊重。这个案件调解时间比较长,调解员保持足够耐心,不厌其烦、反复沟通,准确掌握当事人的心理,从避免更大损失的角度出发,促使各方理性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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