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交通肇事罪”,人们一般都会认为这是针对车辆驾驶人的罪名。
但是近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的被告人,却是一名横穿马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行人。
此前,还发生过乘客开车门致人死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事实上,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并不仅仅是车辆驾驶人,而是所有的交通参与人。
无论开车、骑车,还是在道路上行走,甚至是乘坐车辆,每个人都是参与交通的一分子,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进而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责。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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