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通讯员 王擅文
墙皮脱落,红砖裸露,树木倒伏,杂草丛生……眼前景象令人不敢相信此处竟是英勇牺牲的50多名烈士的最初埋骨处。
红色革命文物是全体人民共同的精神寄托,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上述遗址的损毁现象后,充分发挥职能,通过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目前,该遗址已全部修缮完毕。
丰碑无言,疮痍满目
2021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青浦区检察院在辖区专项排查时发现朱家角镇谢石关烈士墓遗址存在保护不善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该处进行现场勘查。
谢石关烈士墓遗址也称周达明等烈士墓遗址。1941年3月,忠义救国军淞沪行动总队阮清源部队进犯澄锡虞、苏常太地区,淞沪纵队中由参谋长周达明率范守廉中队行动,完成牵制敌人并与浦东部队会师的任务。3月上旬,周达明率范守廉中队到达朱家角附近,3月12日下午,周达明部队在谢石关村准备转移时遭遇敌军,周达明、范守廉等50余人壮烈牺牲,后被安葬于谢石关村。1997年,沈巷谢石关烈士墓迁入小蒸烈士墓集中安葬,原址变更为谢石关烈士墓遗址,系红色革命文物,被评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当检察官来到该处时,却发现其年久失修现象严重:遗址外墙涂有大量电话小广告;铁门变形,无法关闭;墙头瓦片缺失;绿化枯萎,疏于清扫;水泥地面大面积破损塌陷,出现裂缝和坑洞;纪念塔塔体斑驳,水泥底座破损;纪念碑字迹模糊,长满青苔,碑身出现裂缝,五角星已断裂掉落。
革命文化风貌受到严重影响,不利于红色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也不利于英烈精神的弘扬,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症下药,依法履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要求,应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发挥好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
相关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单位应完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机制,按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以烈士陵园为中心,在周边地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及烈士墓设立管护点,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明确保护责任。
经现场勘查,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对谢石关烈士墓遗址进行修缮、保养,并加强日常保护管理,维护红色文物的革命文化风貌,同时合理利用红色资源,发挥谢石关烈士墓遗址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
回望修缮,守护英魂
不久,行政机关向青浦区检察院提交了《关于周明达等烈士墓遗址修缮的情况回复》,表示将现场勘查并落实专人专项对周明达等烈士墓遗址工作。
今年6月,检察官对回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谢石关烈士墓已整改完毕,塌陷地面、破损的石碑花坛、破败的绿化、变形大门、脏乱外墙已被修缮清理,遗址外路面也被修理平整。行政机关承诺,将进一步落实管理单位,加强对周明达等烈士墓遗址的日常管理积极宣传弘扬镇红色历史文化遗产,维护红色文物的革命风貌。
保护革命遗址遗迹,传承弘扬革命精神,青浦区检察院还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力量守护红色资源,弘扬英烈荣光。
正义说法>>>
烈士墓是中国革命历史进程中的纪念性标志物,是人民英雄用生命铸成的丰碑,致敬英雄、缅怀烈士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真正实现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大多数烈士陵园保护良好,但个别却管理松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并组织本条例的实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四条关于“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保护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有关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之规定,地方行政机关依法负有本行政区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
而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以法治之力积极参与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推动这方面工作的进步和完善,有效防范红色文化资源流失,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英魂永在,精神长存,红色领航,公益守护,在保护红色历史文物这条道路上,检察机关将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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