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高松
本报讯 没有正当经济来源,为了充值购买游戏装备,遂出门拉车门“碰运气”,企图偷盗车内财物。近日,经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7月的一天,家住崇明的沈先生发现他放在车里的2100元现金不翼而飞,随即报了警,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将其抓获归案。
张某到案后交代,当天他从家里出发,想到镇上去偷点东西,步行到一个小区内便开始挨个拉停在小区里车子的车门“碰运气”,为此张某把所有车子都拉了一遍,最终拉开了2辆车的车门,其中就有一辆是沈先生的车子,张某将放在车里的2100元现金悉数偷走。
张某还交代,他在几天前还去了另外一个小区拉过车门,在一辆车里偷到了8000元现金。据了解张某平时没有固定工作,除了靠父母接济,偷来的钱主要是为了充值购买网络游戏的道具和抽烟。
崇明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不是第一次作案了,去年张某就因为盗窃被行政拘留过,就在今年年初张某又因为盗窃受到过刑事处罚,谁知道他这次仍不知悔改,对于他这种曾经盗窃犯罪又再犯的,也会加重他的量刑。
最终,经崇明检察院提起公诉,崇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保有量越来越高,拉车门盗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在这里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停车后一定记得锁好车门,不要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车子虽小,也是我们避风躲雨的港湾,好好爱护它才能给我们更大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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