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童画
“已完成刘某名下的某处不动产权证更正登记手续,现不动产权利人为上海某公司(开发商)。”当检察官收到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的复函时,意味着这起从受贿案中发现的不动产违法登记行为已正式更正完毕。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中涉及的行政违法行为,用一纸“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不动产证更正登记,为同类案件的后续处置提供了一份“浦东方案”。
对“人”和“行为”同时进行监督
时间追溯到2020年8月。当时,不具备上海购房资格的一对夫妇欲在上海买房,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收受房产中介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该夫妇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今年3月,经浦东检察院起诉,涉案工作人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虽然受贿犯罪行为人得到审判,但检察官认为,本案中涉及的不动产权违法登记的行政行为更应该得到纠正,只有对“人”和“行为”同时进行监督,才能真正打击意图通过违法手段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行为。
今年3月初,接受案件线索后,行政检察办案组检察官多次前往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走访调研。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表示愿意与检察机关一道,携手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风清气正。
“行政登记行为错误,建议依法更正!”
面对本案中的不动产违法登记行为,以及为了杜绝潜在的类似违法行为,行政检察监督势在必行。经过仔细研判,浦东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以该案为试点,首次尝试以更正登记方式开展行政检察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更正登记。
行政检察办案组经审查认定,本案中购房人在申请转移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税单,通过了不动产登记审核,继而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
今年3月,浦东检察院向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通过更正程序,及时纠正错误的行政登记行为。
不动产登记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将检察建议及不动产登记错误事项更正申请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经核准后立即依据检察建议更正不动产登记簿,纠正违法行政登记行为。今年7月,检察官收到复函:已完成涉案不动产证更正手续,涉案不动产回到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将购房款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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