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昨日披露,截至10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470余件,其中“刷单炒信”案件60余件,主要查处对象为使用刷单手段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商户以及为商户提供刷单服务的经营主体,罚没款超500万元。
在上海趣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当事人与某齿科科技公司签订《服务订单》,约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由当事人招募400名流量博主在某网络交易平台内宣传推广该齿科科技公司销售的隐形牙套产品。当事人撰写宣传文案内容并经该公司确认后,要求流量博主根据宣传文案内容制作推广图文,主要内容均为关于该隐形牙套产品的使用体验和正面评价,当事人将上述推广图文汇总并交该公司最终确认后,通知流量博主将图文发布在其网络交易平台个人账号上,引导消费者购买。
经查,前述400名流量博主在发布相关图文前、发布时均不是该公司的实际患者或者隐形牙套使用者,其发布的图文内容均是根据当事人的宣传文案虚假编撰而来。当事人帮助他人招募从未实际使用相关产品的流量博主,以实际患者或使用者的身份虚假宣传相关产品及使用效果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今年3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45万元。
在上海万沪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在各大外卖平台内开设有多家店铺从事网红店的外卖代购业务,主要赚取跑腿和配送服务费。自2021年7月起,当事人为提高在外卖平台内新设立代购店铺的评分及展现排位,由法定代表人严某通过社交软件与某刷单组织达成约定为其提供刷单服务。经统计,自2021年7月至今年1月,当事人共通过该刷单组织为其外卖代购店铺虚增订单1511个,支付刷单费用98819元。
当事人委托他人增加虚假销售数量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7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0万元。
后续,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根据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在本案中查获的刷单组织线索,全链条捣毁了6个犯罪团伙,涉及刷单中介、手机卡商、技术改码、职业刷手等多个环节,涉案金额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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