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糖果”,外观花花绿绿,看似是一颗颗裹着漂亮糖纸的“巧克力”,实则是毒品氟胺酮!据报道,近日因非法持有毒品,北京市顺义区一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北京市顺义检察院查明,被告人张某在未成年时便接触到毒品,后又多次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9年,张某通过一款可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APP添加了名为“巴比龙”的网友,并花费2000元从该网友处购买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烟草。同年10月,张某再次转账2000元购买烟油,后“巴比龙”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能给张某发货,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并于2020年12月刑满释放。
2022年初,“巴比龙”再次联系张某,要为其补货,并推荐号称有致幻作用的“魔巧”“蓝巧”“油巧”等,张某同意。出狱后的张某抵制不住诱惑,再次“出手”,直至被抓获。2022年3月,民警自张某住处查获12颗黑色球状固体“巧克力”,经称重共计123.6克。
经鉴定,上述12颗黑色球状固体毒品中检出氟胺酮、3-甲基甲卡西酮成分。
2022年10月26日,顺义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氟胺酮被列管为新型毒品后顺义区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非法持有氟胺酮等新型毒品案件。2022年11月11日,顺义法院判决张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毒品交易形式日趋隐蔽,犯罪分子会通过网络、快递寄送、跨地区邮寄毒品等方式实施毒品犯罪,甚至为了逃避打击将毒品伪装成饮料、零食等,在KTV、酒吧、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贩卖。
毒品经过“乔装打扮”,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广大群众要保持警惕,切勿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烟、酒、饮料、零食小吃等。
知识链接
氟胺酮,系对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进行化学结构修饰而成的毒品,外观亦是白色结晶粉末状,具有与氯胺酮相似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对人体危害严重。
滥用氟胺酮会导致情绪失控和行为异常,还可能会诱发暴力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明确将氟胺酮列管为新型毒品。
卡西酮类药物曾用作抗抑郁和抗震颤麻痹的药物,但最终都由于成瘾和滥用的问题而退出使用。
吸食卡西酮类物质能导致类似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兴奋作用和类似麦角二乙胺(LSD)的致幻作用,同时还伴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等反应。由于卡西酮类物质通过血脑屏障进入神经中枢的能力较弱,滥用者往往会加大用量并持续吸食以获得预期的兴奋感,从而导致更为严重的大脑损伤。
卡西酮类物质已达上百种,常以“浴盐”“植物肥料”“除草剂”“研究性化学品”等名称伪装出售,多是粉末和片剂。目前滥用此类药物导致精神错乱、自残及暴力攻击他人的案例已有很多报道。2012年国外的一起“啃脸”事件,即一吸食卡西酮类物质人员所为。
(综合整理自北京日报、中国禁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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