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离职后以手头掌握“把柄”要挟企业

一前员工因敲诈50万被闵行警方处理

本文字数:456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因与之前的上级管理人员不合,仓库主管刘某某愤然离职。事后,刘某某以手上掌握公司使用过期原材料的证据为由,向公司索要50万元。闵行警方根据企业提供线索,迅速找到当事人并依法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近日,沪上某生产企业负责人至闵行公安纪王派出所报案,称企业遭受到了敲诈勒索。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警方迅速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经查,12月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手上有公司使用过期原材料的单据和照片,并以此要挟公司向公司索要50万元封口费。企业负责人表示,所谓提供的使用过期原材料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将过期原料放到专门的地方集中管理,以便统一进行销毁。相关流程上岗前都会进行培训。而之所以索要50万元,刘某某自述是因为在公司工作了6年,以实足5年和每个月8000元的加班费计算得出总共48万元,而提出公司开除与之有过节的仓库代理主管李先生系平息自己的私愤。

目前,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闵行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4离职后以手头掌握“把柄”要挟企业 2022-12-30 2 2022年12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