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友敏
法治报通讯员 沈欢欢
二手平台上,一辆二手摩托车正在挂牌出售。然而,卖家侯某某却根本没有二手摩托车,他正等着“空手套白狼”。而由于他的花言巧语,有3名被害人接连上当受骗。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侯某某提起公诉。
二手平台购摩托车
等了又等就是不见车
2021年6月,付先生在二手平台上浏览时,看中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为了方便交流,付先生加了对方微信,但是没聊几句,对方就给他推荐了侯某某。
付先生和侯某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商定以9.2万元的价格成交。很快,付先生通过扫描侯某某提供的收款码支付了5万元定金。
转账结束后,侯某某告诉付先生,还有2辆摩托车准备出售,付先生简单看了图片以及了解车况后,表示愿意购入这2辆车,于是采用同样的方式又向侯某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
之后,为了能够让车子顺利提档、过户,付先生按照侯某某的要求,将身份证寄了过去。没过几日,侯某某便将身份证寄了回来,告知付先生手续已办理完毕。第二天,侯某某发了3张物流单号的照片给付先生。
然而,付先生等了又等,3辆摩托车始终没有到货。再三催促后,侯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物流信息也一直查询不到,付先生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根本没有发货
却要求先确认收货
警方经侦查很快将侯某某捉拿归案。事实上,受骗的不仅只有付先生,还有另外2名被害人。其中一名被害人范先生,他同样是在浏览二手交易平台时,看中了侯某某发布的一辆二手摩托车,经过沟通决定以9.2万元的价格成交。侯某某让范先生先支付4万元定金。
范先生出于谨慎起见,要求在平台进行交易,在侯某某修改价格后支付了定金。可之后侯某某却迟迟没有发货,他表示由于范先生这笔定金未点确认收货,因此钱款还在平台,并没有进他口袋,意味着他没有拿到这笔钱,他要求范先生先点击确认收货。范先生听后觉得有点道理,于是没多想便按照侯某某的要求点了确认收货。
本以为这次发货在望,没想到的事又发生了。侯某某表示钱款冻结在了交易平台,拒不承认收到了这笔定金,但平台明明显示交易成功了。
范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为了挽回损失,范先生一直与侯某某周旋,无果后报案。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侯某某到案后试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表示自己并没有诈骗,货源、物流等均真实存在。但承办检察官发现,侯某某没有对车辆进行过提档等,所谓的货源也无法提供相关确切信息。
此外,为了拖延案发,侯某某分饰多角伪造聊天记录骗得被害人的信任。承办检察官表示,侯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值得一提的是,侯某某于2021年4月就因犯诈骗罪被河南省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元。这次的犯罪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侯某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侯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二万元,撤销原判缓刑,与本次刑罚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二手交易平台的发展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卖家会将自己的闲置物品发布售卖,买家可以在平台上购买相对便宜的物品,对买卖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都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通过平台外的方式进行交易。买家也不要还未收到物品就确认收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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