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出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但是,当事人亲自出庭无疑可以提高诉讼效率,也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因此相关法律也明确在“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庭。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令》,成功督促当事人亲自出庭接受询问。
在如今各地法院普遍案件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如何高效地完成庭审无疑十分重要。因此,确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当事人本人到庭制度,以便在有限的诉讼时间内,更加全面高效地查明案情,让法院作出更加准确的裁判。
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