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日前,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该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据介绍,当事人如无正当理由怠于指定期限申报,视为未如实申报,人民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023年1月5日,金山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诉称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年龄尚小。原告认为婚后因被告的不当行为导致双方矛盾频发,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挽回,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明确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防止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金山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书》及《保证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15日内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对逾期申报、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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