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新时代文化创新与法治建设研讨会”暨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2022年年会。
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吴志攀教授以“图像对法律的影响”为题作报告。他以美国警察暴力执法的弗洛伊德案、中国医生杨文遇刺案等诸多国内外社会热点法治事件为例,指出影像技术的进步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司法的取证速度、行为定性准确度与裁判的公正程度;但同时,视频图像的网络传播会快速产生社会舆论和行为反应、形成社会分化与群体对立,也可能降低具有滞后性的司法程序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他认为,司法部门必须积极适应信息图像时代,避免被信息社会所“边缘化”。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周林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版权立法的几个问题”为题作报告。他辨析了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与“非遗”保护两种保护途径的区别,并提出了破解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立法困局的对策:一是通过普查登记与个案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认定民间文艺传承人,二是明确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立法的落脚点应在尊重而非垄断,三是规定民间文艺作品50年版权保护期届满后自动续展。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段磊副教授以“NFT艺术品的基础法律问题”为题作报告。他指出NFT艺术品的私法性质不清晰与监管政策不明确是我国NFT艺术品市场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应当区分作为底层资产的数字艺术品与作为其权利凭证的NFT技术,并认为作为数字艺术品权利凭证的NFT本身也应当具有独立性价值。他分析了NFT艺术品铸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侵权风险,提出可以通过向NFT艺术品经营平台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来获得权利救济。
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清伟教授总结本届年会时表示,当前文化产业法治工作中的主要矛盾是文化产业实践问题、需求多与法律理论研究不充分、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是实践先行与理论滞后之间的矛盾。他强调,文化产业法律研究虽起步较晚,但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未来的法律研究工作应当积极面对与回应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的现实需求。(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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