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傅杰
本报讯 为了省下几十元的停车费,康某在醉酒的情况下,仅仅是把车子挪动了几米,就引发了一系列事故。日前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康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9月的一个晚上,康某与亲朋好友在饭店里吃好晚饭,正要回家。因为他在晚饭期间喝了七八两白酒,没法开车,他准备叫一辆出租车。不过在叫车前,他想到饭店附近的停车场停车费太贵,停上一晚价格让他有些“肉痛”,所以他想把车挪到停车场外。
挪车的过程相当不顺利。停车场门口的道闸在扫描车牌时不太灵敏,康某倒了好几次车都没有识别到。附近的物业经理见状过来帮他指挥,只是已经酒精上头了的康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康某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一脚油门撞断了升降杆,然后在倒车时又撞到了边上停着的另一辆车。
物业经理立即拦下康某并报了警。赶到现场的民警对康某进行抽血检测并带到派出所醒酒。经检测,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2mg/m l,属于醉酒驾驶。
“我就是觉得停车费太贵,挪了一下车子,没想到这么点路就出事了……”在讯问中,康某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是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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