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如今,许多网络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新用户下载使用,会推出一系列奖励机制,而在被告人徐某某的眼中,这些奖励机制却成了他的“生财之道”。
徐某某成为“职业羊毛党”还要从2017年说起。那时各大网络平台兴起不久,徐某某便利用新人红包0.01元即可下单的优惠机制,走上了“薅羊毛”的路。但没过多久,外卖平台补上了漏洞,徐某某只好暂时罢手。
2021年,徐某某又从网络上得知了一种新的“薅羊毛”方法,这种方法不仅能在下单时获得优惠,甚至还能直接变现。但彼时各大网络平台为了防止被薅羊毛也加强了审核。在贪欲的刺激下,徐某某苦心钻研技术破解平台限制,手中也逐渐掌握了一条养卡、注册账号、代收短信验证码、薅羊毛的灰色资源。
徐某某先是通过网络非法渠道大量购买电话卡、虚拟手机号,并在网络平台上注册成为新用户,再用自己以及亲属实名注册的老用户邀请这些虚假的新用户下单,每单既可获得网络平台发放的数十元老用户佣金,同时所谓的新用户也能获得20元左右的新客补贴。
为了多“薅羊毛”,徐某某大量编造虚假新用户,通过使用虚拟手机号码、变更IP地址、修改手机位置等技术手段,绕过平台的审核机制。这种“薅羊毛”的方法技术性强,操作复杂,于是徐某某拉上好友李某、欧阳某一起干,并成立了工作室,每天专职“薅羊毛”,通过同时骗取拉新佣金和新客红包这样“两头通吃”的方法,徐某某工作室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共骗取网络平台25万余元。
成为“技术大拿”的徐某某并不满足于自己“薅羊毛”,还通过网络渠道打广告“开班授徒”,教别人怎么“薅”。他将自己所掌握的卡商、号商、接码平台、养号平台等资源,以及黑灰产工具一并打包出售,还录制教程视频,以视频投屏等方式手把手教学。被告人卢某某以数千元的价格学习到徐某某的技术,通过徐某某的“倾囊相授”,卢某某照葫芦画瓢,以同样的方式骗取网络平台31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同时又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
今年1月28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将违法所得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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