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这是一起由学生举报、商家先拒后供、行政机关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宝山区就“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开出的首张罚单。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房长缨,是宝山区一所职业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在与学校的日常沟通中发现,有几名学生因为抽电子烟被学校处分。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她开始思考如何为学生播法种、为学校解法忧、为家长明法责?
宝山检察院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明察暗访,发现虽然大多售卖点都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标识,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并不检查身份证明,学生轻易就能买到电子烟。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并建议对违规售卖电子烟的商家进行联合执法。同时,派员至执法一线进行现场监督和法律政策宣讲。
要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首先要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待电子烟的。宝山检察院通过法治副校长履职,联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该院还制作了专题海报,到学校进行宣讲。
为了扩大工作效果,宝山检察院把视野放大到了整个宝山辖区。在向区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全面梳理监管灰色地带的同时,检察机关在2022年3月1日,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施行的当日,举行“‘宝’护未成年,远离电子烟”专项行动启动仪式。职能部门会签《协作协议》;学生代表郑重承诺拒绝电子烟;在某知名品牌电子烟销售总监的倡议下,区域内30余家电子烟商户当场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承诺书》。
正是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宝山检察院建立了强大的联动网,才有了开头这起行政处罚案件。未成年人小星(化名)认识到了电子烟的危害,主动拨打12313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勇敢地说出了自己购买电子烟的经过,可商户在收款记录面前仍拒不承认,行政执法人员立即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未检办案组积极发挥办案特长,及时引导取证固证。证据面前,商户终于心服口服地收下《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表态,再也不卖烟给孩子了,甚至愿意成为禁止青少年吸烟的宣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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