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迪
本报讯“无针孔、无疼痛、轻松瘦身。”这样的溶脂针广告吸引了许多爱美的女性消费者,然而当她们在美容院注射溶脂针后,却遭受了皮肤溃烂、久病不愈的闹心经历。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被告人曹某某、刘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4月,爱美人士小朱在朋友圈看到美容店老板曹某某发布的一则“无创溶脂”广告,可以达到快速、有效的全身或局部减肥的效果。“我向曹某某咨询,她说这种溶脂针全程注射都是无针头、免破皮,瘦身效果好,而且承诺没有效果可以退款,于是我就购买了这个项目。”顾客小朱说。
2020年5月12日,小朱来到了该美容店,并在曹某某的安排下由店内的美容师刘某某为小朱进行第一次“无创溶脂”操作。然而就在5月21日,小朱第二次注射溶脂液不久后,她发现自己身上注射部位出现小红点。过了一天,小朱发现身上小红点竟变成了红斑,着急的她找到了曹、刘两人,经两人帮助其使用生理盐水清洗,身上的红斑没有再恶化发展。于是爱美的小朱又进行了第三次注射,这次小朱就没这么幸运了,她全身出现多个脓肿硬块。此后小朱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脓肿分枝杆菌感染。
像小朱这样注射溶脂液后产生感染的现象并非个例。2020年5月,共有5名顾客在接受注射溶脂针操作后出现不同程度全身皮肤软组织溃烂、感染,经治疗,仍有多人尚未痊愈。其中一名顾客小张是所有人中感染最严重的,她在接受注射溶脂操作后,全身皮肤软组织感染,共计产生百余个脓包,医疗期漫长。
案发后,被告人曹某某、刘某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两人分别与5名被害人自行和解,均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然而被告人曹某某、刘某某私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嘉定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刘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致4人轻伤二级(其中一人比对评定为八级伤残)、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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