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天津大学法学院与智算学部联合主办“ChatGPT与法学界的应对”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从法学界如何应对的角度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利弊共存 如何使用是关键
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张恒山指出,ChatGPT在教育领域的使用可能是利弊共存。一方面,人们担心它给使用者带来学术造假、学术剽窃、侵犯知识产权的便利;还担心造成考试作弊,降低学生学习能力等。
但是,另一方面,ChatGPT的使用将迫使我国传统的注重的知识存储性教育理念和方法加以改变。我们的教育需要转向引导学生通过探照灯式的自主性寻求知识的学习模式上,当然,最基本的知识教育还是必不可少的。ChatGPT也将给大学生们、研究生们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性的主题框架、主题观点、资料来源,这将大大节省研究者们对某一问题研究、论文写作的框架性思考的时间,使得研究者能将宝贵的时间用于创新性思考中。ChatGPT是利弊共存的工具,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使用它。
及时制定出台监管规则
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熊文钊指出,ChatGPT作为续写智能机器带来了新的技术革命,但仍然存在不同主权国家立场和意识形态取向。我国应在秉持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立场上,研究开发属于中国的智能“机器人”,其开发利用,应在国家政治和宪法框架结构中展开,不得妨害国家的、社会的和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智能续写“机器人”的算法规则、技术伦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当纳入法治监管体系,及时制定出台监管规则和实施细则。
孙佑海院长在总结发言时指出,ChatGPT的出现也可能被用于实施危害社会的活动,如违反公序良俗的伦理道德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危害公共管理等政治行为等。法学界一方面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也要针对现实问题,积极献计献策,为我国新时代的发展和安全贡献更大的力量。 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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